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日消息,中紀委連打4「虎」。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秦如培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違規舉債,瞞報債務,搞「七個有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弄虛作假,欺瞞上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影響謀取私利;不正確履行職責;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秦如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秦如培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違規舉債,大搞政績工程,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車輛;違規干預、插手執紀執法活動;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規劃審批、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規決策,濫權妄為,盲目引進推動項目,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陳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晏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國電科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何文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何文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文忠喪失理想信念,忘卻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違規提拔任用幹部;廉潔底線失守,搞錢色交易;私慾膨脹,「靠軍工吃軍工」,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何文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何文忠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十四屆全國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嚴重職務違法被開除公職
經中共中央批准,國家監委對十四屆全國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原常務副主席李鉞鋒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李鉞鋒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組織要求,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要求,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長期投機鑽營,大搞新型腐敗、隱性腐敗,以「放貸收息」等隱蔽方式大肆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鉞鋒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