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遠洋船走私案,上月搜查一艘前往菲律賓的遠洋船,在兩個貨櫃載搜出1.7億元走私電子產品,包括智能手表、平板電腦和手機,相信最終再走私到內地,估計可逃稅2200萬元,正調查貨物的來源及最終目的地,暫未有人被捕。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2組調查主任翁兆灃今日(18日)表示,人員根據情報分析及風險管理,在9月24日揀選兩個報稱載有塑膠保護箱、分別重25噸的貨櫃檢查,透過X光掃描發現影像與貨物不一致,並不是單一貨物,打開檢查發現櫃內有大量未列載艙單貨物,包括全新的手機、電話配件、智能手表及平板電腦,總值約1.7億元,但未有發現報稱的塑膠保護箱,當中手機數量佔總數約一半。
調查發現該批貨物生產地在越南和印度等地,菲律賓亦有使用此類電子產品,但該國入口電子產品並無稅項。因此,不排除走私貨物至菲律賓後,最終會再走私往內地以逃稅。此外,由於出口塑膠保護箱罕見,而目的地菲律賓當地市場有膠製品供應,進口塑膠保護箱並不合乎成本效益。根據過去經驗,一般單一塑膠類貨櫃的重量不會超過20噸,而今次貨櫃重25噸。不論是貨物的種類或重量,均引起人員懷疑,最終揭發走私貨物。
翁兆灃指出,內地市場對電子類貨物需求殷切,不排除有不法分子採用迂迴路線,將貨物走私至菲律賓再運到內地,估計如果成功走私至內地,可逃稅額達2200萬元。海關正調查貨物的來源及最終目的地,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人被捕。
海關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厲執法,打撃走私活動。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記者 區天海)
頂圖: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2組調查主任翁兆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