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及港交所(388)旗下聯交所宣布,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時間表,以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區內領先的國際新股集資市場的吸引力,其中市值逾100億元A股可獲快速審批來港上市。
證監會及港交所相信,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將令兩家監管機構發出意見的時間及次數更加清晰明確,提升整體新上市申請審批程序的透明度,便利準發行人在香港上市。
(一)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
若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提交的新上市申請及相關材料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上市規則》下的所有適用規定及指引,證監會及聯交所會緊密溝通以避免重複提問,在分別發出最多兩輪監管意見後,各自評估並指出有關申請是否存在任何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在此情況下,證監會及聯交所將分別在不多於40個營業日內,確認相關申請是否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在確認沒有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後,聯交所會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共同落實上市文件披露,然後相關申請便可進行上市委員會聆訊。
申請人及其保薦人預期可於總共約60個營業日內,就監管機構提出的意見給予完滿答覆。待取得上市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門或監管機構批准後,申請程序預計可於6個月的申請有效期內完成。
(二)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
已於A股上市的公司在香港提交新上市申請時,若符合以下條件:(1)預計市值至少達100億港元;(2)在具有法律意見支持的基礎上,確認該公司在遞交新上市申請前的兩個完整財政年度,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與A股上市相關的法律及法規,則其新上市申請可按照以下快速審批時間表進行審批。
若合資格A股上市公司提交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證監會及聯交所分別只會發出一輪監管意見。在此情況下,兩家監管機構各自的監管評估將在不多於30個營業日內完成。不過,若經監管評估後指出新上市申請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則不再適用。
(三)需時較長的申請
若證監會或聯交所認為上市申請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例如申請人不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上市規則》或上市文件質素欠佳;又或申請人有任何新的重大發展,或對監管機構的意見未能作出完滿答覆,證監會及聯交所將積極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溝通,以協助其理解相關監管關注事項。在此情況下,申請程序所需時間可能會延長。
官員:鞏固香港IPO集資中心地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優化時間表為發行人及其企業融資服務機構提供更大確定性,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全球IPO首發集資中心的地位,承接今年較早前中證監公布支持內地行業龍頭企業赴港上市,這次優化為香港IPO市場增長再添動力,便利更多具長遠發展和回報潛力的企業來港上市。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戴霖表示,證監會一直致力提升上市監管的透明度、問責和效率,當局全力支持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這項舉措符合證監會的策略重點,有助提升香港資本市場的全球競爭力及吸引力。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相信,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將有助提升新上市申請審批程序的清晰度和確定性,有助申請人及其顧問制定上市計劃,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期待與潛在發行人及其顧問繼續緊密合作,在各方的支持和配合下,高效、及時地處理上市審批。(記者 蘇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