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醫保局官網發布了《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範治理(第一批)的通知》,為血栓彈力圖試驗(TEG)、糖化血紅蛋白測定、B型鈉尿肽測定、B型鈉尿肽前體測定等4項檢驗類醫療服務項目及其子項目設定最高限價。
該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省最高限價確定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血栓彈力圖試驗(TEG)」等4項醫療服務項目及其子項目的政府指導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現行價格水平低於省最高限價的,可暫不調整價格。
各地應在11月30日前公布並執行「血栓彈力圖試驗(TEG)」等4項檢驗類項目及其子項目具體價格。
各地醫療保障局應按規定做好政策落實工作,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項目和價格執行的指導監督;要密切關注治理後項目服務量和總費用變化情況,防範同類可替代項目服務量激增,防止設備耗材迭代後以申報新增項目等形式變相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