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發布兩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涉及海通證券和申萬宏源兩家券商及相關負責人。其中,海通證券被處罰395萬元,申萬宏源證券被處罰349萬元,兩家券商合計被罰超過700萬元。
具體來看,海通證券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與不明身份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395萬元。時任海通證券總經理助理陳某錢對上述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7萬元罰款;時任海通證券合規總監王某業對其中兩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5.25萬元罰款。
同樣,申萬宏源也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與不明身份的客戶進行交易這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349萬元。時任申萬宏源財務總監陳某清對其中兩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2萬元;時任申萬宏源法律合規總部總經理、合規總監毛某平對其中兩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6萬元。(深圳商報記者 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