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饒市橫峯縣人民法院7日發布通報稱,該法院當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一案,被告人李佩霞被控受賄165萬元。
該案由橫峯縣人民檢察院於9月29日向橫峯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於9月30日立案受理。
橫峯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擔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5萬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佩霞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李佩霞當庭確認,本人委託了辯護律師。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李佩霞及其委託辯護人的訴訟權利,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佩霞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佩霞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此前相關通報顯示,李佩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經按程序報批,對李佩霞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此外,經查,發現上饒市萬年縣委原書記毛奇存在利用職權影響與李佩霞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問題,李佩霞為了職務調整升遷違反生活紀律。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11月3日消息,上饒市萬年縣委原書記毛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中新網記者 李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