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宏
「35+顛覆政權案」今天(19日)宣判。其中,法官判本案主謀戴耀廷囚10年、區諾軒判6年9個月、趙家賢判7年。
「35+顛覆政權案」,源於被告涉嫌組織及參與所謂「初選」,合謀操盤奪得立法會過半議席,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及任何政府提出的撥款申請,企圖以癱瘓特區政府作籌碼,迫令政府回應反對派的政治訴求。案件被告涉及的所謂「攬炒」計劃,意圖破壞香港的憲制秩序,性質惡劣,危害性極大。
經過多月的審訊,控方及多名被告的論點得以充分考慮和辯證,香港法官充分顯示出專業和獨立,審訊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進行。通過法官判詞內容和有關雙方證據內容可以清晰看到,被告們有組織、有預謀地策劃顛覆國家政權,嚴重違反了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涉案被告的罪行確鑿,不容置疑。法官根據香港國安法依法判決,有力地維護司法威嚴和法治權威,顯示出法例的阻嚇力,充分顯示出法庭維護國家安全的意志。「35+顛覆政權案」被告罪有應得,判決結果也彰顯了香港國安法的震懾力,發揮了穩定社會的作用。
國家安全底線不容觸碰,任何人企圖顛覆政權,破壞香港社會安寧的行為,都是法理不容,均不會被社會接受,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今次的案件的審理和判決,有法可依,有理可循,彰顯香港法治精神,有效落實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廣大市民根本利益。而隨着「35+顛覆政權案」塵埃落定,亂源清除,社會各界亦可以更好將精力集中在拚經濟、謀發展上,為建設美好香港努力。
頂圖圖源 香港商報記者崔俊良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