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3名法官今年7月一致裁定所有控罪全部表證成立。案件今日(2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出庭自辯,預料需時約15天。黎智英的妻女今日有到庭旁聽。今早雖然下着滂沱大雨,但昨夜仍有人在法院外排隊等候旁聽。警方亦加強法庭內外保安,包括派出反恐特勤隊在現場持槍戒備。
今早8時許,已有數十名人士冒雨排隊,等候進入法庭旁聽。案件如期在早上10時開庭。黎智英自辯時承認曾資助了2萬英鎊給一名外國評論員,他供稱自己與該名外國評論員認識8年,而且見過面。此外,黎智英亦承認了自己曾於2019年赴美,尋求美方及美國政治人物在輿論上的支持,亦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和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見面。
黎智英又指,在朋友介紹下認識「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兩人曾在倫敦見面,他曾向「香港監察」捐款2萬英鎊,以示支持。被問到與台灣的聯繫時,黎智英稱,他在計劃創立台灣蘋果日報時到台灣,認識當時尚未成為該區領導人的蔡英文,兩人有會面。
控方早前在庭審時呈上大量圖文證據佐證控罪,包括涉案人物通訊紀錄、文章、文件、社交媒體帖文以及總時數達35小時的視頻片段等,指證黎智英是主腦、激進的政治人物,利用報章作平台發布161篇煽動刊物,呼籲抗爭、促請制裁、激發對中央及特區的仇恨;又開設英文版「打國際線」,親自訪問或與美國政要見面,黎智英Twitter(現為「X」)追蹤的政要名單都成為證據,又指他被捕還押後仍然指揮運作。
黎智英與3間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今日起開始自辯,預料需時約15天,同屬被告的3間公司則不會傳召證人,預計續審將會為期1個月左右。
今早在西九龍法院門外,警方嚴陣以待,封鎖法院外部分行人路,多名身穿避彈衣的反恐特勤隊在場戒備,並在法院附近行人天橋駐守,見到有可疑人物亦會上前檢查。劍齒虎裝甲車及大批警員在法院外駐守戒備,最少有4部機動部隊的大巴在法院大樓外圍停泊。(撰文/攝影:李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