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12月2日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任命宋敏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任期3年,自2024年12月2日起產生效力。
據悉,宋敏莉生於1966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學士、碩士,後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文學院學習葡文,就讀澳門大學澳門法律導論課程,參加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培訓。自1996年9月起,先後擔任澳門及澳門特區檢察院檢察官。2000年3月至2011年,擔任助理檢察長,並於檢察院駐終審法院及中級法院辦事處工作。2011年,時任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根據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任命宋敏莉為澳門特別區終審法院法官。在終審法院前院長岑浩輝因參選特首而辭任院長後,宋敏莉成為終院代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