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踏入第100日審訊,法官早前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黎智英今日(2日)繼續出庭自辯。辯方提到,黎智英把旗下一間空殼離岸公司及相關銀行戶口,全權轉讓予法律助理陳梓華,法官李運騰問被告黎智英為何這樣做,陳梓華做生意遇困難與他有甚麼關係。被告說認識陳梓華,又拜託對方平息勇武派的暴力事件,轉讓公司及銀行戶口只是小事一樁。
辯方大律師提到,2019年8月黎智英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轉帳3萬港元予陳梓華。2019年10月,以支票存入144100元予陳梓華,文件顯示轉賬列為「陳梓華,報紙展覽資助」,被告表示這筆款項應是資助對方的報紙展覽。另外,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與Mark Simon在2020年2月發出一間公司的支票,向陳梓華支付80273元。被告說,若是有關台北會面的旅遊費用資助,可由Mark Simon獨自決定,他否認有關款項是要求陳梓華協助呼籲外國制裁中國與香港的報酬。
辯方又展示多則黎智英Twitter個人賬戶的帖文,當中多則帖文均以標籤(hashtag)的方式,提及反華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甚至有引用及轉載IPAC組織賬戶的帖文。在辯方提問下,黎聲稱「不認識」亦「冇聽過」IPAC這個組織,聲稱帖文雖然是由他自己撰寫,但他撰寫後會發給李兆富(前壹傳媒集團助理行政總裁)幫他編輯及發布,所以有關IPAC的標籤、引用及轉載都是李安排的。辯方再問黎,李在發布前有否先問准黎,黎稱自己在「䁽下」帖文後同意李發布,但辯稱沒有留意到有關IPAC的內容。
3名法官隨即就黎「不認識」、「冇聽過」IPAC這個說法作出連番質疑。黎改口指自己先前說有「䁽下」帖文是他「混亂了」,可能自己其實並無看過帖文,亦沒有同意李發帖文。法官李運騰再深入問黎,曾否就管理其個人賬戶向李下達指示,黎沒正面回應,只稱他與李之間有默契。法官杜麗冰隨後指出:「若李沒有獲得黎的同意,卻用黎的Twitter賬戶為IPAC作宣傳,並不合理。」
此外,辯方指出黎智英2019年7月10日出席美國非牟利研究機構「美國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訪談時,呼籲美國在談判貿易協議時對中國使用道德權威,法官杜麗冰問黎智英為何在訪談中比喻中國會像參加戰鬥時手無寸鐵,美國則擁有核武器,能在1分鐘內擊敗中國,黎智英供稱他當時使用了十分誇張的比喻手法。辯方問黎智英為何在訪談中沒有提到他曾要求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實施制裁,黎智英表示他認為該事件並不重要,當時也沒有出現在其腦海裏。
辯方亦於庭上展示2020年5月12日黎接受台灣節目《鄉民來衝康》的內容節錄,顯示黎曾提出「希望CIA、美國、英國、外國影響我們……外國的勢力是現在我們非常需要,讓我們撐下去的」。黎聲稱當時是想澄清有CIA插手干預香港抗爭的傳言,惟承認國際社會及外國政府等外國勢力的支持對香港持續抗爭是非常重要。
頂圖圖說:黎智英被懲教署人員押上車。圖源 香港文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