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1月10至11日在區內展開打擊「酒後駕駛」、「危險駕駛」及「超速」行動,共拘捕5名司機,並向4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警員10日在觀塘近創業街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該私家車的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64歲姓周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警員在巡經鯉魚門徑時亦拘捕一名49歲姓陳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警員11日於太子道東發現2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該私家車的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2名37歲及31歲分別姓馬及姓李本地男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
此外,警員於觀塘繞道北行往旺角方向發現一輛私家車高速行駛,並在車群中穿插,其間該私家車被偵測到超過路面限速,最高超過路面限速一倍,警員其後在啟福道成功截停該輛私家車。經初步調查,該名36歲姓李本地男司機涉嫌「超速駕駛」及「危險駕駛」被捕。
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酒後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及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