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子懷疑在尖沙咀梳士巴利道對開海旁非法燃放煙花。警方表示留意到有關網上片段,調查後,6月9日下午在尖沙咀拘捕一名姓石的內地男子。他涉嫌非法藏有及燃放煙花爆竹,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第十隊跟進。
香港警方提醒,煙花及爆竹等均屬危險品。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六條,除非領有相關牌照,否則任何人製造、儲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六個月及罰款兩萬五千元。(素材來源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