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5歲女子涉於2023年7月申請來港就讀入境許可時提交虛假陳述,聲稱她曾於加州大學栢克萊分校就讀,並獲得文學士學位。她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今日(3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大律師稱被告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11月26日進行審前覆核,屆時將正式聽取答辯,另排期12月3日開審。
被告為持雙程證人士,今日繼續獲准以100萬元保釋金及100萬元擔保金保釋候訊。
控方表示將傳召8名證人,辯方則傳召2名。鄭官暫定於12月3日至5日進行審訊,並在11月26日進行審前覆核,屆時正式聽取答辯。
被告謝晴,35歲,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7月23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來港就讀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她聲稱在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加州大學栢克萊分校就讀。
被告另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指她於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18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大學職員訛稱擁有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的文學士學位,主修社會學,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大學提供的非盈利管理社會科學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