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輝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環保從業員總會主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家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經漫長且嚴謹的司法程序後,法庭最終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同案的《蘋果日報》三間公司相關罪名也全部成立。這一裁決,是正義和法治的彰顯,也讓人們看到,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黎智英的犯罪事實可謂鐵證如山,回看法庭審理過程披露的諸多細節,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不僅親自承認發布信息煽動年輕人參加遊行,還命令高層員工採訪簽署聯署的學生,以激發更多學生參與,其旗下《蘋果日報》更是推出新節目,策略性地煽動年輕人反政府。他以協助香港人為藉口,實則妄圖削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合法性與權威,損害政府與居民的關係。不僅如此,黎智英還勾結外國勢力,請求外國機構、組織或人員對國家或香港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被法官指認為主腦的他,與從犯串謀,安排外國政府官員見面,就特區政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一事提出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的要求。即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他仍不收斂,繼續採用較為間接和隱晦的策略,通過《蘋果日報》的社論、論壇、自己的文章、社交媒體帖文和節目等,表達反中國立場。
法庭的審理公開、公平、公正,歷經150多天,審視了海量的證物證據,僅證物就多達1222項,審訊用文件超過8萬頁,有14個主要控方證人,其中5名從犯證人以及1名特赦證人都作過證,黎智英本人更是出庭作供多達52日。在如此充分的證據面前,黎智英的證供前後矛盾、閃爍其詞、不足為信,法庭拒絕接納其證供,最終裁定其罪名成立,這是基於事實和法律的公正裁決。
黎智英的所作所為,嚴重危害了國家安全,破壞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其罪行罄竹難書。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黎智英的定罪,維護了《香港國安法》的權威,讓法律的紅線更加清晰明確,向社會傳遞了一個強烈的信號: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都必然難逃法網,無論他們如何狡辯,在事實和證據面前都會不攻自破。
然而,我們仍不能掉以輕心,國家安全風險仍然時刻存在。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場持久戰,我們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堅決防範和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共同守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