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12月19日)獲悉,深圳交警續發有效期為三年的摩托車禁行通告,全市除個別道路外全天24小時禁行摩托車(含二輪、正三輪、側三輪摩托車,下同)。
根據新發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於禁止摩托車在部分道路行駛的通告》,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區內的道路,除107國道(北起莞深交界處,南至新橋立交)、坪山大道(東起惠深交界處,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時至24時禁止摩托車行駛。
同時,大鵬新區內的道路,除坪西路、鵬飛路、葵鵬路、南西路、海濱路、同富路、坪葵路、鹽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時至24時禁止摩托車行駛。對於在我市從事公共設施搶修、警用巡邏所使用的摩托車、經市殘聯備案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以及按照有關規定註冊登記,納入特種行業備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駛措施限制。
交管部門在續發「禁摩令」的解讀中提到,此舉的主要任務是,加強我市摩托車安全管理工作,明確我市摩托車禁行道路,防範摩托車安全事故,對原禁摩通告進行原樣續發,確保管理政策連續性。記者看到,本次續發「禁摩令」有效期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