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2026年1月1日(星期四)上午11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第八屆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並由行政長官李家超為議員監誓。
宣誓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政府將於舉行宣誓儀式後公布宣誓有效的立法會議員名單。
根據經《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修訂的《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行政長官或其授權人士為立法會議員宣誓的監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