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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 涉判逾50萬元維修工程予妻子公司

廉署起訴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 涉判逾50萬元維修工程予妻子公司

責任編輯:黃雪峰 2025-12-30 19:55:58 來源:香港商報網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起訴一名寺院前工程經理,他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致使寺院外判多項維修保養工程予被告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費用共逾50萬元。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本周五(1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36歲被告高宇星為東蓮覺苑前助理建築工程經理,被控三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於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案發期間,被告負責監督該寺院所有維修和保養工程,包括委聘承辦商。被告須根據東蓮覺苑的採購政策,因應工程價格取得最少兩份或三份報價單,並須確認自己於採購中沒有利益衝突。

 控罪指被告涉嫌隱瞞其妻子於欣雅專業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欣雅)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東蓮覺苑委聘欣雅進行21項維修工程。被告又涉嫌向審批採購工作的東蓮覺苑員工訛稱,其中18項維修工程按寺院的採購政策進行,誘使或企圖誘使有關員工批准委聘欣雅進行工程及付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妻子為欣雅的唯一董事及股東,涉案21項工程涉及費用共逾50萬元。被告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訛稱採購符合東蓮覺苑採購政策,令欣雅獲判部分工程。

 廉署建議各機構,包括慈善團體,為僱員制定清晰的處理利益衝突指引及申報機制,並提醒僱員應避免利益衝突,適時向僱主作出相關申報。僱員在處理職務上隱瞞利益衝突使自己或親友從中獲利,有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或其他刑事罪行。

 東蓮覺苑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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