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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丨黎智英判囚20年 其餘8被告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有片丨黎智英判囚20年 其餘8被告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責任編輯:靜文 2026-02-09 10:10:52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燁挺)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9日)上午10時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完成判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入獄20年;其餘8名認罪被告則分別被判處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的監禁。

法官宣判時,黎智英低頭、面色凝重,而庭上有旁聽席人士聽畢黎的刑期後,不禁站立舉手歡呼叫「好呀!」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早前經審訊罪成。法官今日宣判,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刑期與其早前的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此外,涉案的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被判罰款共300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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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健宗

被告職位 / 身份判刑結果
黎智英壹傳媒創辦人20年
羅偉光《蘋果日報》前總編輯10年
林文宗《蘋果日報》前執行總編輯10年
馮偉光《蘋果日報》前英文版總編輯10年
楊清奇#《蘋果日報》前主筆7年3個月
李宇軒#「重光團隊」成員7年3個月
陳沛敏#《蘋果日報》前副社長7年
張劍虹#《蘋果日報》前社長6年9個月
陳梓華#「重光團隊」成員6年3個月

註:三間相關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印刷有限公司及互聯網有限公司)共判罰款3004500元。

標註#的被告,為從犯證人。

其餘8名被告早前已承認相關控罪,當中包括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及2名「重光團隊」成員。各人判刑結果如下:

《蘋果日報》前高層及主筆: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各獲刑10年;楊清奇7年3個月;陳沛敏7年;張劍虹則獲刑6年9個月。

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被判入獄7年3個月;陳梓華被判入獄6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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