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9日)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監禁20年。有香港市民接受香港商報記者訪問時表示,黎智英既然做得出這些禍國亂港行徑,所謂「出來行一定要還」,亦有市民認為叛國亂港是重罪,20年判輕了。
對於今日黎智英獲刑,袁先生表示,「出來行一定要還」,既然做得出這些禍國亂港行徑,就要承認。他還說,黎智英要「死撐」,想在監獄裡當「英雄」,那就咎由自取了。他認為香港是太平的地方,做出叛國亂港行為很低能。
陳小姐表示,20年的刑期不重,反而判得輕了,因為黎智英是搞亂香港的罪魁禍首。她相信這個判刑也有阻嚇作用,就不會再有年輕人出來擾亂香港。
謝先生亦覺得刑期判輕了,因為黎智英的「反中亂港」罪行很大,但也相信這個判決都能阻嚇那些企圖亂港、反我們國家的人。
中三在讀學生小王(化名)則表示,《蘋果日報》可能利用報紙去宣傳對國家不利的資訊,這涉及背叛祖國的事,認為20年的判決算少了。
高先生認為,20年的判決是合理的,這一判決也給企圖亂港的人一個震懾力。他表示,因為黎智英是亂港首惡分子,不偏不倚的公平判決,讓他更相信香港的法治。(木子 B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