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1日)刊登職位空缺,公開招聘食環署署長及新聞處處長,月薪介乎287990元至296535元,截止申請日期為2月25日。兩個崗位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3年,政府可酌情處理續聘安排,但受聘人不會在政府調任、晉升或調職。

食環署署長
根據政府職位空缺查詢系統,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由政務職系首長級甲級政務官擔任,首長級薪級第6點(D6),薪酬介乎287990元至296535元。
根據公開招聘條件,食環署署長申請人必須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或深造學位,或同等學歷;具備至少15年行政及管理經驗,當中包括至少7年擔任高級職位的經驗;熟悉政府體制及龐大財務資源的管理;具備卓越的領導才能;在政策、執法和運作方面具有策略性的視野,備有豐富的前瞻性規劃和組織能力;具有敏銳的政治觸覺,能夠處理政治敏感議題;具豐富的員工管理,推動組織改革的經驗,及具執法工作的知識和經驗將獲優先考慮;中英文書寫能力優良,並能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職責方面,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直接向環境及生態局常任秘書長(食物)負責,主要職責如下:
指導和監督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的運作,以提供優質服務,滿足社會不斷變化的需求和期望;
行使《公共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私人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及相關附屬法例或規例賦予的權力,並監督有關的執法職務;
根據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授權,負責監督食環署就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執行的發牌職能及職務;
就食環署在食物安全、清潔、蟲鼠防治、公共衞生、食物業處所的發牌及規管、公眾街市管理、小販管理以及火葬場、墳場及骨灰安置所的運作等方面的服務和執法工作,向環境及生態局提供意見,以制訂政策和策略;
管理和調配食環署的財政和人力資源,以提供各項服務和履行執法職務;
督導及監察員工管理及發展,培養及維持良好的員工關係及員工紀律;以及
擔任食物環境衞生諮詢委員會當然委員及私人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主席。
福利方面,如符合有關規例的資格規定,受聘人可享有房屋福利、與這職位相稱例假和度假旅費津貼,以及醫療和牙科福利;
受聘人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條款規限,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
受聘人在為期3年的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出任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所得基本薪金總額的15%。
新聞處處長
新聞處處長同樣由政務職系首長級甲級政務官擔任,首長級薪級第6點(D6),月薪介乎287990元至296535元。
根據公開招聘條件,新聞處處長申請人必須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或深造學位,或同等學歷;具備至少15年行政及管理經驗,當中包括至少7年擔任高級職位的經驗;具備卓越智力、政治觸覺、交際及溝通能力、戰略思維及領導才能,並敢於面對變化及挑戰;熟諳傳媒事務,在處理公共關係(公關)議題方面往績極佳;中英文書寫能力優良,並能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職責方面,政府新聞處處長直接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常任秘書長負責,須領導政府新聞處履行其使命,即藉着提供專業公關意見和宣傳政府政策與服務,為香港於境內外建立正面形象。具體而言,職位的主要職務與職責如下:
監察媒體對政府重大政策和大型活動所作回應,並與行政長官及其他主要官員檢視如何應對所涉公關議題;
因應《施政報告》、《財政預算案》和獲指派的其他重要施政措施與計劃,向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與財政司司長提供公關策略方面的意見和支援;
主動聯絡並接觸傳媒界,尤其是媒體編輯,以加強他們對政府施政理念及立場的認識;
通過政府宣傳短片、媒體合作、「香港品牌」計劃等宣傳工作,在本地及海外宣傳香港的正面形象;
管理和調配政府新聞處的人力及財政資源,以提供優質、專業且有效的服務,從而滿足政府各決策局/部門與媒體不斷轉變的需求;以及
持續提升員工培訓與發展工作,以組建精通多種技能的新聞主任專業團隊。
福利方面,如符合有關規例的資格規定,受聘人可享有房屋福利、與這職位相稱例假和度假旅費津貼,以及醫療和牙科福利;
受聘人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條款規限,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
受聘人在為期3年的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出任政府新聞處處長所得基本薪金總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