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26日)表示,銅鑼灣一間診所涉嫌違反《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下稱《條例》),無牌營辦日間醫療中心,兩人被捕。
衞生署早前接獲線報,一間位於銅鑼灣軒尼詩道458至468號金聯商業中心未持有日間醫療中心牌照的診所,涉嫌非法提供Regenera Activa(RGA)自體細胞移植程序。衞生署遂聯同警方於今日採取執法行動,檢獲一批可用作RGA程序的器械和用具,以及相關紀錄。行動中警方拘捕診所負責人及一名醫生。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衞生署會因應所蒐集的資料及證據考慮檢控。
此外,涉事醫生在沒有合適牌照的處所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未能保障病人的最佳利益,衞生署已把相關個案轉介香港醫務委員會跟進。
RGA程序涉及自體細胞移植。根據《條例》,移植任何細胞、組織或器官,包括自體移植物、同種異體移植物、異種移植物、經處理的組織或血液製品(例如高濃度血小板血漿)及皮瓣,均屬《條例》訂明的「附表醫療程序」。在無需留醫的情況下施行該等程序,必須在持有有效牌照的日間醫療中心內進行。任何人士無牌營辦日間醫療中心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
衞生署本月中已去信提醒全港醫生,在施行RGA或其他《條例》訂明的「附表醫療程序」前,必須核實相關處所是否持有合適牌照,切實保障病人的最佳利益和恪守註冊醫生專業守則。
衞生署亦再次呼籲市民,如需接受RGA或其他「附表醫療程序」,務必先確認提供服務的處所是否已按《條例》申領日間醫療中心牌照。為方便市民識別,衞生署已設立私營醫療機構登記冊,載錄所有獲發牌照和獲豁免書的私營醫療機構。日間醫療中心亦須將其牌照貼於當眼處,牌照上印有一個二維碼,市民可利用醫健通應用程式掃描以確認牌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