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2日)突擊搜查大埔安富道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拘捕單位內一名姓李(74歲)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35男1女(53至82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行動中檢獲5張麻雀枱、5副麻雀賭具及1560元現金。
該名74歳負責人已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其中20名被捕人則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3月31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另外16名被捕人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