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居於歐洲多年港人父母早前在香港家中分婏誕下幼子,現時已2個月大,惟仍未有出世紙,已超出法例規定的42日內登記。入境處表示,要求提交DNA檢測證明血緣關係,但2人以「宗教理由」拒絕提供,令幼子至今仍沒有身份。社會福利署昨日(6月1日)表示,十分關注事件,已接觸該對父母及家人,並正安排與該對父母會面。
入境處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基於個人私隱考慮,不會評論或透露個別個案詳情。根據香港法例,父母須在嬰兒出生後42日內向出生登記處辦理登記。一般而言,所有新生嬰兒的出生登記,須在其出生醫院向登記官作出呈報後進行;若個案涉及聲稱嬰兒在醫院以外地方出生,包括在家自行分娩,入境處須調查及核實須予登記的資料,以信納嬰兒在港出生及其身份。在確定個案無可疑後,將為該嬰兒辦理出生登記。
孫玉菡:社署正爭取約見男嬰父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政府高度關注事件,社署正積極跟進,由上星期四(4月28日)起,社署人員已用不同方法嘗試聯絡相關家庭,包括上門等候,但一直未能見到對方。直至昨日透過電郵聯絡到他們,社署正爭取約見兩人,最關心是男嬰的健康及安全。當局最大目標是希望可安排男嬰接受健康檢查及評估,如果相關家庭有任何意願,當局可提供適切支援。
孫玉菡強調,政府有整全的機制處理兒童福利,會以法、理、情原則盡快處理,適當時候會採取適當行動。他又說,有關男嬰出世紙的問題,入境處會跟進。至於對方希望政府協助其留在瑞典的女兒,孫玉菡說,入境處已透過外交部駐港公署,以及中國駐瑞典大使館跟進。
管浩鳴:做法不合常理 促修例規管在家分娩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管浩鳴昨日早上(6月1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此情況聞所未聞,認為這對父母完全偏離常人對初生嬰兒的做法,嚴格而言已算疏忽照顧兒童。他期望政府盡量介入處理,長遠而言要思考堵塞法律漏洞。
管浩鳴指出,該對父母的做法與一般常人的邏輯有很大距離。他解釋,現時法例沒有限制孕婦不能在家中分娩,但正常情況下即使意外在家中分娩,事後理應第一時間前往醫院求助及檢查,而非「好似無端端有嚿嘢出咗嚟」,甚至連該名母親是否曾懷孕都無法證明,更證明不了嬰兒的來源。現今社會已無「接生婆」,若父母第一時間將嬰兒送院,醫生便能即時掌握情況,不會演變成今日無證嬰兒的僵局。
對於該對父母拒絕提交DNA樣本,管浩鳴說,沒有醫院的出生紀錄,當局必須透過DNA檢測來證明雙方的血緣關係,以防範販賣人口、非法代孕等潛在問題,「唔係話你申請出世紙,就可以話嗰個(孩子)同你有血源關係。」若缺乏出生證明,小朋友將來根本無法在本地學校註冊就學,面臨「無書讀」的困境。
管浩鳴又指,父母自行在家分娩而沒有任何後續醫療跟進,嚴格而言已經構成「疏忽照顧兒童」。香港現時雖無法例明文限制在家分娩,他建議立法會未來需要探討並修改相關條例,規定即使在家中發生意外分娩,父母也有責任在指定時間內將嬰兒帶到醫院接受檢查,以保障初生嬰兒的安全與健康。
管浩鳴表示,若父母是刻意在家分娩生下孩子,是非常不負責任,因為危險性很大;若是意外在家分娩,也應即時帶到醫院。但按傳媒報道似乎沒有,所以他認為這對父母嚴格而言已算疏忽照顧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