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24日)簡報早前備受社會關注的「新型碰瓷黨」詐騙案最新調查進展,昨日(23日)作出另一輪拘捕行動,拘捕11名涉案人士 ,並落案起訴一對夫婦10項「欺詐」、「企圖欺詐」和「妨礙司法公正」罪,兩人將在明日提堂。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盧愛健表示,自本年1月起警方持續接獲香港保險業聯會、多間保險公司及市民舉報,指有人在交通意外索償中,以欺騙手段作出詐騙,至今已累積達500宗懷疑個案,涉及總金額高達1.35億元。當中約320宗案件、即接近65%均與同一間律師行有關連。警方高度重視案件,並於今年2月開始執行兩次行動拘捕25名涉案人士,突擊搜查相關律師行。
昨日(23日)作出新一輪拘捕行動,拘捕8男3女(28至47歲),報稱職業包括工程師、地產代理和運動教練,其角色均屬申索人,犯罪手法與以往被捕申索人類似,包括訛稱病假期間失去工作收入,以及提供虛假文件。
盧愛健指出,早前被捕人士經深入調查後,警方已在本月落案起訴兩名申索人,他們是一對本地夫婦,分別報稱的士司機和護士。警方調查發現他倆曾使用虛假文書,包括車房維修單據及收入證明以騙取索償金額。警方一共落案起訴兩人10項「欺詐」和「企圖欺詐」。此外,因他們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提交虛假文件,因而兩人亦被控10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兩名被告將會明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強調,會繼續全方位打擊「新型碰瓷黨」詐騙案,不排除稍後會陸續作出拘捕及起訴行動。警方再次提醒市民,如使用欺詐手段並意圖詐騙,即干犯香港法例第210 章《盗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而若涉及向法庭提交虛假文件、作出失實陳述,更可能觸犯普通法中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兩項罪行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頂圖: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盧愛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