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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2026全民防騙教育工作今日啟動 林定國:律政司兩大防騙工作應對

有片|2026全民防騙教育工作今日啟動 林定國:律政司兩大防騙工作應對

責任編輯:葉家亨 2026-07-02 18:56:57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為應對近年急增的騙案數字,香港銀行公會將展開全民防騙教育工作,透過跨界別協作,提升市民對各類騙案的警覺性及辨識能力。「2026 全民防騙教育工作啟動禮」今日(2日)下午在金融管理局舉行,出席嘉賓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務處處長周一鳴、香港金融管理局行政總裁余偉文、身兼銀公主席的中國銀行(香港) 副董事長兼總裁孫煜、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等人。

   林定國致辭時分享了律政司兩大防騙工作。第一是與相關政策局一同完善法律制度,確保有與時並進的法律,從而有效針對層出不窮的詐騙方式。騙徒越來越依賴電腦系統和網絡平台犯案,例如未經授權存取他人電腦內的資料及數據、惡意散播惡意程式、操控網上賬戶及電子錢包,或以網上平台大規模行騙等。現行的部分法律條文已經不合時宜。為此,法律改革委員會於今年一月九日發表《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及司法管轄權事宜》報告書,建議引入一套全新的特定法例,專門規範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政府會積極配合及跟進相關的建議。

   林定國續說,第二是做好檢控工作,將騙徒繩之於法,請求法庭對被定罪的騙徒判處具有阻嚇性的刑期。律政司會嚴謹審視每一宗案件,按照《檢控守則》,在有充分證據支持合理定罪機會和符合公眾利益情況下提出檢控。很多替詐騙集團開戶、收款或走數的「跑腿」、「人頭戶」,往往抱着僥幸心態,以為法庭會對他們輕判。雖然法庭一般來說會對此類案件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但假若法庭的判刑明顯過輕,或原則上犯錯,律政司會向上訴法庭申請刑期覆核。他以近期一宗電話騙案為例,指騙徒冒充兩名受害人的兒子,訛稱因打架被捕而要求受害人到指定地方交出金錢。騙徒因此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洗黑錢」罪,認罪後原被判處26個月監禁,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經聆訊後將上述兩項控罪的刑期加重至48個月,即四年監禁。

   林定國指出,必須認清一個客觀事實,就是不論大家多努力,調查、檢控騙案和為受害人追討損失的過程一直充滿巨大挑戰。現今騙案大多用上隱蔽性極高的科技,並涉及跨境犯罪活動。調查犯案人的真正身份、將身處境外的犯案人通過合法途徑遞解回香港接受法律制裁、追討受害人的損失,都十分困難。要減少這類罪案,最關鍵是加強市民的防騙意識,令騙徒一開始便無法得手。

   啟動禮有多名長者、中年人士和小學生出席,他們在活動中反應踴躍。周女士表示,自己平時的警覺性沒有那麼高,在活動上得悉那麼多騙案發生,以及騙徒犯案的手法,可學懂避免受騙的技巧。她提到,曾有騙徒在通訊軟件訛稱是她表哥,正身處內地,要求周女士提供金錢,但由於自己沒有表哥,很快便識穿對方的詭計,最終沒有金錢損失。

   小學生蔡同學表示,認識了更多防騙方法,會與家人分享。她憶述,婆婆曾經遇到電話騙案,騙徒訛稱是婆婆的兒子,當時她和媽媽回到家中,立刻提醒婆婆遇到電話騙案,婆婆最終沒有受騙。

   另一小學生葉同學表示,出席活動後加深對提防騙案的認識,知道騙徒欺騙受害人的方法,透過聆聽政府官員的分享和實例,懂得日後如何預防騙案,怎樣揭穿騙徒的假面具。(記者 葉家亨、張宏斌、蔡啟文)

   林定國表示,只要騙徒觸犯法例,就必須承擔法律後果。

   周女士認為,要小心提防騙徒騙取金錢的手法。

   蔡同學表示,在活動上認識了更多防騙方法,會和家人分享得着。

   葉同學表示,出席活動後加深對提防騙案的認識。


   頂圖:

   「2026全民防騙教育工作啟動禮」今午在金融管理局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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