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中學生與13歲女友乘坐巴士時著女友自拍,期間涉摸胸,更不管女方反對上傳至社交網頁。男生早前承認1項非禮罪,今日(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劉淑嫻判被告感化1年。
劉官判刑時指,同意被告學業優秀,但年輕人玩樂要有底線,斥被告傷害他人更將片段上載,是在傷口上灑鹽,又指一時衝動也可犯下彌天大罪,勸被告控制情緒。
被告賴易俊(17歲),被控於2025年10月15日,在觀塘一輛沿鯉魚門道9號近觀塘警署行駛中的213M路線九龍巴士內,猥褻侵犯女童X。
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去數周在璧屋懲教所還押時獲得悉心教導,明白要三思而後行,不可觸碰法律底線,有決心改過。被告父母寫信指,被告在懲教所得到深刻教訓,多番表示很後悔,他明白自由的可貴。校方得悉被告犯案後,指被告成績優秀,校方會不離不棄,透過輔導老師監察其表現,全力支持他在原校完成DSE。(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