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後進行加固工程期間,3名地盤工人涉嫌在宏泰閣一單位偷竊項鍊、鑽石戒指等飾物,同被控以一項「盜竊」罪,今日(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本案將在區域法院審理。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應申請押後案件至8月31日,以待準備轉介文件,期間3名被告續須還押。
3名被告依次余樣燦(32歲)、黃偉聲(38歲)和張博凱(32歲)。3人同被控於2026年3月5日,在大埔公路元州仔段3821號宏福苑宏泰閣(E座)某單位偷竊一條配有金色吊墜項鍊、4枚金色戒指、一枚銀色鑽石戒指及一條金色手鏈,而上述物品為女子X的財產。(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