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3日)公布,檢查日本進口食品時,發現一批在埼玉縣包裝的杏仁魚乾產品,懷疑違反《食物安全命令》,涉事產品已被封存,沒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進事件。
根據《命令》,凡源自日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十個都/縣,並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後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水產、海鹽及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內供應。
中心會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如有足夠證據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