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瑞麟珠寶公司一名採購經理,涉嫌在6年間盜取公司逾千萬港元的鑽石,轉售套現後用於賭博。被告早前承認3項盜竊罪,今日(14日)被判囚6年8個月。
現年63歲的被告梅家輝,於1988年起在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工作,案發期間任職採購部,全權負責採購小於0.08卡的碎鑽。被告2024年2月19日收到裁員通知後向公司自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貪心挪用公司鑽石。
被告早前承認3項盜竊罪,即在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盜竊共2557.35卡鑽石。辯方求情稱被告因家庭壓力而犯案。
法官陳慶偉今午於高等法院判刑時表示,被告濫用職權,犯案時小心行事及掩飾,若非被公司裁員,事件不會輕易被揭發。
陳官指出,本案涉及3間供應商,歷時8個月,涉及31次交易,損失大量金錢,以10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囚6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