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日,江蘇崑山某企業向鄭州車站海關申報出口了紙塑鋁複合材料。中豫港務集團鄭州陸港公司幫助該企業辦結報關單和轉關單放行手續後,貨物搭乘中歐班列(鄭州)從鄭州鐵路口岸啟運,經阿拉山口口岸出境至莫斯科。這是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後,首票適用該政策的通關出口貨物,其貨值為42萬元,退稅金額5.5萬元。
11月中旬,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範圍的通知》(財稅〔2024〕31號),以進一步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範圍,鄭州鐵路口岸被納入其中。作為河南中歐班列開行主力軍,中豫港務集團鄭州陸港公司與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主動溝通、加強合作,積極向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宣講首票啟運港退稅政策。
之前中歐班列(鄭州)需要將貨物運輸到出境口岸並辦理結關手續後,外貿出口企業才能向稅務部門申請退稅。12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只需在申報時選用啟運港退稅,在鄭州車站海關辦完放行手續後,即可申報退稅。退稅流程的簡化和退稅周期縮短,使得時效平均提高4天以上,可有效緩解外貿出口企業資金周轉壓力,降低企業物流和貿易成本。鄭州作為國家中歐班列集結中心和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此項政策的落地實施,也將有利於鄭州發揮交通樞紐區位和政策的疊加優勢,推動河南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倡議,促進外向型經濟發展,實現開放共贏。(記者 李欣 通訊員 郭永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