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全國首屆海洋能源(工程)通用標準體系學術研討會暨專家組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由中國太平洋學會海洋能源與裝備建設分會主辦、中國電建集團北京勘測設計研究院承辦。參會專家覆蓋海域管理、油氣開發、海洋新能源、海工裝備製造、工程建設和海洋算電融合等領域,體現了會議在政策解讀、產業代表和標準專業方面的權威性與綜合性。
中國海洋能源(工程)通用標準體系編研專家組專家、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華北電力設計院正高級工程師馮璟表示,海洋能源兼具海洋油氣與新能源耦合、能源開發與裝備製造融合、人工智能賦能、軍民兩用、陸海統籌五大特徵,是築牢能源安全、培育藍色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賽道。國際能源署預測,到2030年,全球海洋可再生能源占比將達到15%—18%;中國同期規劃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突破1億千瓦,將帶動數千億元配套產業擴張。建立海洋能源(工程)通用標準體系已成為產業發展的迫切需求。
構建海洋能源(工程)通用標準體系的戰略價值、建設原則、邏輯框架和重點標準規範是本次會議研討的核心議題。中國太平洋學會海洋能源與裝備建設分會首席專家張東江強調,建立通用海洋能源(工程)標準體系既順應能源產業由陸向海的發展趨勢,又契合全國標準化改革方向。該體系應遵循產業發展導向、跨域統籌、安全與生態雙約束等原則,其標準規範至少應涵蓋安全、質量、環保、生態、區域規劃和海洋算電融合建設等方面,形成覆蓋海面、水體、海床、底土四維空間,貫穿規劃、建造、運維、退役、海域修復全生命周期的閉環標準矩陣。

自然資源部海域海島管理司二級巡視員張志華指出,現行二維平面確權規則難以適應「一海多用」的開發需求。據統計,渤海、東南沿海已出現數十處風電與油氣礦權重疊區域,多套評審指標衝突拉長了項目落地周期。唯有建立統一、量化的海洋能源(工程)標準,才能構建四維立體用海測算、評價、審批工具體系,從制度層面化解空間用海矛盾,打通海洋能源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協同堵點,顯著提升海域精細化治理效能。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海洋能源通用標準應緊扣「海上綠電直供水下綠色算力」項目建設需求,儘快填補國內外空白。大唐集團技術經濟研究院評審部主任方廷舉例說明,當前油氣與風電耦合項目需同步適配四類行業規範,單台16兆瓦漂浮式風機因標準不兼容可能增加大量附加投入。若建立統一的海洋能源(工程)標準,對海上構築物載荷、防腐、施工、退役等環節形成全行業通用判定基準,可直接降低6%—9%的綜合成本,加快漂浮機組、水下生產艙等高端裝備國產化進程。
研討會後,召開了標準專家組擴大會議,公布第二批跨領域專家聘任名單,吸納海洋計量、海底算力、工程建設、軍民融合等領域專業人才;與會專家審議通過了《海洋能源(工程)通用標準體系編研專家組工作機制細則(草案)》和《「十五五」海洋能源標準編研工作計劃(草案)》,確定標準編研「三步走」實施路徑:2026—2027年,優先編制立體用海、工程安全、海洋電算融合建設三類團體標準,選取海洋油氣與風電耦合、深遠海風電、海底電算融合三類工程開展試點驗證;2028—2029年,將成熟規範轉化為行業標準,補齊細分領域配套規則;2030年,在「十五五」收官階段形成完整國家標準,同步申報國際標準提案。

據了解,中國太平洋學會海洋能源與裝備建設分會致力於推動海洋能源價值鏈、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中國太平洋學會海洋能源與裝備建設分會秘書長滕曉東介紹,「十五五」期間,該分會將進一步發揮跨行業統籌協調的紐帶作用,健全海洋能源(工程)通用標準體系編研多維保障機制:一是加強與現行海洋、油氣、電力、海工等標準化委員會的合作,建立常態化交流機制,打通標準協同編制通道;二是與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和中國船級社合作合作搭建專項檢測驗證平台,統一海洋能源(工程)全品類檢測方法;三是依託現有「用海政策研修班」「海能會」等培訓和會展平台,開展標準宣貫與實操培訓;四是依託中國豐富的深遠海工程實踐經驗,將多能複合、立體用海、海洋電算融合建設等成熟規範轉化為國際標準提案,提出海洋能源治理的中國方案。(記者 齊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