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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公布2026年旅遊市場典型案例(第三批) 持續嚴打導遊亂象與強制消費

責任編輯:林梓琦 2026-09-10 16:37:41 來源:香港商報網

    為深入推進旅遊行業導遊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集中整治,雲南省各級文化和旅遊部門始終堅持嚴管重治、常態長效,深化跨部門協同聯動,加密巡查檢查頻次,精準打擊各類侵害遊客合法權益市場亂象,依法查辦一批性質突出違法案件。為持續釋放對旅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鮮明導向,省文化和旅遊廳選取部分典型案例,現予以公佈。

    案例一:昆明青年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遊合同案

    2026年1月10日,昆明青年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旅遊者簽訂電子《境內旅遊合同》。旅遊者足額繳納團費,電子合同載明拼團至北京環儀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成團。旅遊者抵達昆明後,才被告知行程轉由雲南聖美達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並被要求現場簽署該社紙質旅遊合同。在行程開始前,昆明青年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就該轉委託事項告知旅遊者,亦未取得旅遊者書面同意。該旅行社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條第三項之規定。2026年5月,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依法對昆明青年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李某某作出罰款15000元行政處罰;對該社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作出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行政處罰。

    案例二:雲南翱騰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不向接受委託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案

    雲南翱騰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後經旅遊者書面同意,雲南翱騰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將上述行程全程委託雲南天之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雲南翱騰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將旅遊者委託雲南天之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未向受託雲南天之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該旅行社行為違反《旅行社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2026年5月,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依法對雲南翱騰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王某某作出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行政處罰。

    案例三:雲南青年假期國際旅遊有限公司虛假宣傳,誤導旅遊者案

    雲南青年假期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客服人員為招攬客源,一方面向消費者作出全程無購物安排不實許諾,以此誘導遊客繳納費用報名參團,卻在實際行程中設置茶葉店、翡翠館、乳膠館、黃龍玉館等多處購物場所。另一方面對外承諾行程為「4至6組家庭、15至20人」精品小團,然而該團實際參團人數高達35人,宣傳產品形態與真實出行情況落差巨大。與此同時,該旅行社以自身名義對接遊客洽談業務、收取旅遊費用、出示經營資質開展招徠活動,卻未提前向遊客履行告知義務,擅自變更簽約主體,轉由其他旅行社與遊客訂立旅遊合同,刻意隱瞞交易關鍵資訊,誤導遊客作出參團決定。該旅行社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2026年7月,昆明市文化和旅遊局依法對雲南青年假期國際旅遊有限公司作出罰款40000元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高某某作出罰款8000元行政處罰。

    案例四:導遊高某脅迫旅遊者消費案

    2026年6月20日至21日,導遊高某受麗江鴻輝旅行社有限公司委託為旅遊者提供導遊服務時,對旅遊者說「都是千年的狐狸,萬年的妖,沒有有必要相互之間談聊齋,對不對?痛痛快快地買,買好咱們就走,聽明白了沒有?」等帶有脅迫性質語言,脅迫旅遊者消費。該導遊行為違反《旅行社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2026年8月,麗江市文化和旅遊局依法對導遊高某作出吊銷導遊證行政處罰;對麗江鴻輝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行政處罰。(記者 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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