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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没有无法无天的特权

2014-05-26
来源:香港商报 殷翔

  香港商报评论员殷翔

  议员是市民推选出来的民意代表,更应该严以律己谨守法例,维护本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以作公众表率。惜近来个别议员带头违法犯规,他们在议场内,公然违背《议事规则》或利用规则漏洞,肆意危害公众利益。如滥拉布瘫痪立法会,并时常对官员辱骂掷物,以至上周特首问答大会史无前例被腰斩;会场外,强行推销违法政改方案,带头冲击各种官员交流场合,参与组织公然违法的占领中环行动等等。议员犯法的危害性远超普通市民,引发公众仿效动摇法治基石,瘫痪立法会频频引发社会运作危机,造成难以计数的经济损失。议员没有无法无天的特权!如何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议员行为,引起社会热议。

  其实,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规定,「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或参加任何扰乱,致令立法会或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以及「干预议员、立法会人员或证人」均属违法,可判处监禁及罚款。他人干扰议会运作要依法惩处,而滥拉布的议员却享有法定言论免责豁免权。这样的法例漏洞若不修补,个别议员就可肆意作为,瘫痪整个立法会,进而引发港府运作危机。这是否社会所乐见呢?

  而上周特首问答大会,三名立会议员辱骂特首及投掷杂物,令问答大会历史性被迫腰斩。事件根源是议员公然违反《议事规则》规定,拒绝遵守主席命令离场。按《议事规则》第45条,「如议员行为极不检点,立法会主席、全体委员会主席或任何委员会主席即须命令其立即退席,不得继续参与立法会或委员会的该次会议;立法会秘书或任何委员会的秘书须按照主席的命令采取行动,以确保该命令得以遵从」。规范议员的法律条文主要是《议事规则》,可《议事规则》却被喻为无牙老虎,对违法议员并无任何实质性惩罚措施。这种规则是否应修改呢?

  议员违法成本几乎为零,然其社会后果却十分沉重。如本次预算案拉布,有人估算已令公帑损失逾2000万港元。早前高铁拉布及带领反高铁运动,令高铁计划延阻近10年,市民须负担额外造价数百亿港元。本次腰斩特首问答大会,更创下恶劣先例。只要一位立法会议员强行违反主席命令,就可令重要会议无法持续,立法会被迫瘫痪,政府施政停滞机率大为增加。而会场外议员带头违法,更令本港面临失序危机;如强销违法政改方案,冲击《基本法》,令社会撕裂对立及暴戾氛围日浓;酝酿中的违法「占中」令本港金融命脉、公众秩序及社会稳定同受威胁,一旦实施,后果不堪设想。

  个别议员的无法无天行径引起公众普遍反感,连日来不少市民呼吁规管。立法会议员李慧攌昨表示,必须透过修改议事规则严肃处理。不过以目前立法会政治力量对比,为议事规则装上惩罚虎牙机会很低。要令违法议员付出足够成本,不敢再动辄瘫痪立法会、破坏社会法治核心,唯有公众。民心所向危及无视法则议员政治前途时,议员才会收敛,知所行止。而以选票令立法会真心助港发展的议员成为主流,修改议事规则时机才臻成熟。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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