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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價收入比 京超合理值3.2倍

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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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報訊】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昨日發布全國35個大中城市樓價收入比排行榜。在剔除可售型保障住房后,2013年中國35個大中城市樓價收入比均值為10.2,其中北京、上海、深圳、福州4個城市遙遙領先,北京高達19.1,位居首位。

  所謂樓價收入比,是指住樓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通過不同年份的樓價收入比,可以看出一個城市居民購買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還是下降。一般而言,國際上將合理的樓價收入比的取值範圍為4到6,若計算出的樓價收入比高於這一範圍,則認為其樓價偏高,房地產可能存在泡沫。若以最高的北京19.1為例計算,已超合理範圍最大值3.2倍。

  易居此次的報告指出,中國的樓價收入比數據不如歐美國家準確,而且中國對商品住宅的統計口徑與歐美國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報告認為,中國樓價收入比保持在6至7屬合理區間。

  與2012年相比,報告指出,2013年有18個城市樓價收入比出現下降,其中福州和呼和浩特降幅較大,主要源於商品住宅銷售均價的下跌。其餘17個城市多數是因為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快於樓價漲幅。如果計入保障住房,2013年35個大中城市樓價收入比均值為8.5,有13個城市樓價收入比高於該均值。

  據預計,由於2014年以來樓市降溫明顯,全國商品住宅成交均價難以出現明顯增長,預計今年樓價漲幅將低於城鎮人均收入增幅、全國樓價收入比將總體上出現下降。


數據呈現3大態勢

  ●呈現出東、中、西梯度遞減的態勢,且相差幅度較大;

  ●一線城市明顯高於二線城市,深圳、北京、上海、廣州的樓價收入比分列第一、二、四、六位;

  ●經濟發達城市高於經濟欠發達城市。


[责任编辑:陳明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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