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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为何热衷于社团兼职

2014-05-2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公民发言

  近日,山西多部门综合治理社团顽疾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在该省学会、协会等社团中,共清理在社团兼职的超龄处级以上领导144人、在职处级以上领导400人。据介绍,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中兼职,滋生了许多问题。坊间“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的说法,道出了一些学会、协会参与和助推违规行为的种种乱象。(5月26日《人民日报》)

  一些社团与官员结成利益同盟的做法,遭舆论诟病久矣。山西专项治理取得的“丰硕成果”,足以看出官员违规兼职现象并不鲜见。

  有些人认为,在一个缺乏社团传统的社会,民间组织拉拢官员坐镇撑场,实属无可奈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职人员就有理由与某些社团“一拍即合”。官员动辄将自己与社会团体捆绑,有将公权私利化的倾向,无疑是显而易见的滥权行为。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大肆吸纳官员担任兼职,其实是很多民间团体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生存策略。面对层层设限的审批流程,笼络强势人物能让审批加速;在日常运作过程中,有官员一路保驾护航,也是社团“规避麻烦”的有效手段。换句话说,正是低效、冗余、充满歧视的体制设计,促成了社团与官员的“亲近”,并为后者创造了逐利和寻租的机会。

  民间社团里的官员兼职乱象,可以从两个方面解读。一方面,社团普遍性缺乏公平的生存环境,只能寻觅“靠山”打开局面;另一方面,官员所握权力缺乏规束,能轻而易举地用以私用、兜售变现。除此以外,此事所传递的最令人遗憾信号在于,我们可能依旧没有进入“规则社会”——纸面的程序规范,依旧充满弹性,依旧在“看人办事”。具体到针对民间社团的管理,有无强势领导站台,注定会遭遇完全不同的对待。

  在一套繁琐而又暧昧的规则架构内,那些能量强大的官员,理所当然会成为社团竞相拉拢的对象。这种现象并非民间社团领域所独有,其他领域其实也存在相似的情形。

  如果说,社团联合官员,在最开始是迫不得已。那么,在之后的日子里,两者之间或许已经畸变成一种合谋的关系——前者早已忘了自己的理念和使命,而日益沦为以“收费创收”为核心的攫利组织;与此同时,后者则暗暗推动了某些行政部门审批权限向所属社团的转移,并从中获得回报。

  当民间社团(特别是半官方社团)过多承接了行政机构的管理职能,当民间社团设立了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其最初的道德合法性便消失殆尽,而更像是官员个体或公职部门掩人耳目的牟利工具……

  斩断社团和官员之间的相互牟私利,显然仅有岗位清理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给民间组织更宽容的政策环境,更精简却刚性的监管标准。与此同时,以切实有效的举措,真正抑制职能部门转授权力,以及个体官员权为私用的冲动。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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