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的村民反映,当地300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村民怀疑与村口一家生产电锌的化工厂有关。然而,当地官员称,超标原因不能确定,嘴里咬铅笔“也可能超铅”(6月15日《京华时报》)
镇长狡辩咬铅笔“也有可能超铅”本就不值得一驳,用所谓常识性的“无知”作借口,只能表明内心的心虚。300多名儿童饱受铅污染之害,血淋淋的事实就在眼前,若内心没有触动只能是假话。况且,说这话的镇长也有“人之父”的另一身份,恐怕孩子的年龄与这些儿童相仿。以此观之,镇长的如此雷语,也绝不是个体的冷血那么简单。
一言以蔽之,为污染寻找借口似乎正在成为官员群体的“自觉”。就个案而言,比这镇长要专业得多的环保部门官员,对于这么一家没有必需的控污设备保护、差不多是“裸产”的化工厂,即便在环保执法检查时被呛着不停咳嗽的当头,竟然还在声称“管理基本到位”。同样令人吊诡的是,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县长不仅持同样的观点,还表示“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在监管这个地方”。
显然,这样的“自觉”,说到底跟“皇帝的新装”式的心理如出一辙,迎合着特定而畸形的诉求,不得不去睁着眼睛说瞎话。愚人而自欺,被他人认为无知乃至冷血,总好过“不合流”被圈内人无声的边缘化。所有污染中都充斥着“有毒GDP”的依赖,个案也不例外。而更严重的是,在对“有毒GDP”依赖的同时,又为其所胁迫,既包括政治伦理,也包括环保职责的作为。
如此,可以想像有哪个官员敢承认“血铅之祸”系化工厂污染所致?这岂不是等于承认了政府在放任企业赤裸裸地损害群众利益,岂不是承认了环保自上而下的层层监管沦为了虚设,成了集体的不作为?再往前一点,一个只1万吨产能的电锌项目,明显违反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如何通过环保评价和立项许可的?岂不是等于承认其间的失职、渎职,甚至利益输送的嫌疑?
污染事件牵一发而动全身,“咬笔致血铅”绝非一个人的冷血,而是制度层面上,扭曲而偏执的政绩观和民生环境基本权益保护刚性约束缺失,使得政治伦理中原本最朴素的“良知血液”被污染,在利益的选择中自欺欺人而变得麻木,甚至理所当然。可以预料,个案因为央视曝光和舆论的迅速跟进,会对相关问题作出应有的处理,给受害的儿童和群众一个公道,给社会和公众一个交待。但是,不得不说这又掉入了“舆论治理”的窠臼,“非常道”本身就是一种悲哀。
维护民众环境权益,不能单纯寄希望于政府官员的伦理自觉,更不能奢望个体官员的良知。最需要的还是,一方面从制度层面廓清政府与企业的界线,不再“唯GDP”,使得政府从企业利益的板凳上退位,真正坐在公共利益的板凳上。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控污、治污的法律责任和监督问责体系,赋予民众更确切的环境权利和畅通便捷维权通道,形成充分的利益制衡机制,让权力固化在伦理的轨道之内,让经济利益从属于民生的权益之下。(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