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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狗肉之爭中反思動物權利

2014-06-30
来源:香港商报 李鹏飞

   曾在2013年引起關注的玉林狗肉節,爭議在2014年達到了最高峰。在玉林人的眼中,吃狗肉,僅僅是民俗,而在動物保護人士看來,殺狗即是罪愆。一年一度的玉林狗肉節,導致的是排隊站位式的爭議與角力,但看似狗血的對峙背后,變化在悄然發生。

  法無禁止不等於殺狗狂歡

  就文明的「狗粉」而言,呼吁不吃狗肉是試圖引發人對動物的同情心,而這種同情心,無可奈何,是受到熟悉程度的影響的:你不能指望人像愛狗一樣愛豬。有些「自由主義者」強調絕對的權利,否定動物倫理的存在,正是基於動物倫理在現實邏輯上的不自洽:人們對可愛的寵物保護更多,對豬牛羊等工業化食用動物視而不見。

  但這一邏輯上的不自洽并不能簡單地將人類這種與熟悉程度相關的同情心判別為偽善。一個出生農村的中國商人在做慈善事業時會選擇將錢投入家鄉的希望小學,而不是用於拯救內戰中的非洲難民,雖然僅從生存緊迫性上看后者顯然更需要幫助,但質疑這種選擇偽善顯然毫無意義。

  從歷史上看,權利邊界的生成往往是人群博弈的結果,現在被我們捧為「天賦人權」的神聖法則也是類似於自然演化一樣生成的結果。如果堅持「我有這個權利我做什麼都可以」,卻對權利本身缺乏必要的反思,無疑是一種不惜魚死網破的頑固。

  因為吃狗肉是地方習俗,所以人「應該吃狗」;由於人權大於動物權利,所以人「應該吃狗」;由於人無法做到對所有家畜一視同仁,所以人「應該吃狗肉」。這里顯然存在著概念的偷換:現有法律框架下有權利去做某事,并不等於必須去做某事,更不意味著做某事就一定正確。在概念被偷換了以后,變成了一種詭辯——因為「我有這個權利,我就需要把它用到極致」。即便法無禁止,也并不意味著我們應無所顧忌地大規模虐狗殺狗,甚至高調地掀起一場盛宴和狂歡。

  動物權利:人類文明變遷之果

  部分相貌可愛、親近人類的動物升級為寵物,無疑是進入工業社會后的人類生活方式及心態產生變遷的結果。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劇,貓狗原有的防盜看家、預防鼠患等功能被弱化,作為人類賞玩和陪伴對象的屬性卻得到了加強,與之相伴隨的不僅有相應的產業鏈條形成及生活方式推廣,也微妙地改變了人類在日常生活中對待動物的心態:對人和動物的相互依賴感情關系的意識,間接地挑戰了人主宰動物的這種概念;一旦動物被肯定有感情,屠殺有感情的存在被看成是非文明世界的作為。

  人類社會發展到這一階段,「如何對待動物」被看做是社會文明程度的一個重要標誌。動物權利保護運動活躍的國家大多為較早進入工業社會的西方國家。如今,美國有三千六百萬家庭有狗,狗的數量超過六千萬,正是這樣的生活方式形成了動物權利保護運動的廣大基礎。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成千上萬的動物保護組織遍布西方,動物權利議題已經從邊緣移到政治和法律爭論的中心。

  但中國幅員遼闊,各地域發展極不均衡,寵物進入中產階級的生活方式僅發生在部分大城市,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并無寵物的概念,更沒有大城市中產階級對動物的移情,養狗除了看家殺了吃肉亦無不可。各地民眾因動物保護觀念不同而產生分歧和對立并不奇怪,觀念、習慣、風俗的變遷需要長時間的滲透、浸潤,指望數百年的吃狗肉習俗一夜之間移風易俗似無可能,但正是經過這樣的利益博弈,才讓一些議題得以進入公共領域,最終成為社會改良、變革的催化劑。

  變化已經在悄然發生。這個夏至期間廣西玉林的狗肉銷量明顯下降,對於市民而言,不再當街殺狗、虐狗;對於地方政府而言,也開始真正履行市場監管的責任,加強活犬檢驗檢疫、取締違法經營狗肉攤點。對玉林之外的圍觀群眾來說,至少對動物倫理的議題在更深廣的範圍內有所反思。這是人類文明的魅力:它不是以無法抑制的貪慾和食慾驅動的,而是伴以必要的自制力和同情心。對動物的善意,反過來對人類的自身修養也大有好處,其中就包括「適可而止」這個美好品德。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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