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在江苏、贵州、宁夏迈入大学校门的新生,将是三地学费标准调整后的首批承受者。相比上一年,宁夏是各地当中学费上涨幅度最高的,其文史、理科、医学等各类专业的涨幅均超过50%。2013年,已有六个省(区、市)完成了高校学费标准的调整工作。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这些省(市)的学费标准绝大多数呈上扬态势,少则涨一成,多则翻一番。(8月18日《中国青年报》)
齐刷刷的少则一成、多则一番的“涨声一片”,还真是让谁都无法淡定。到底是“限涨”之后的报复性涨价,还是基于成本测算之后的调整,虽然是以“标准”之名,但却看不到所谓“坐标”和“基准”到底在哪里?涨得不明不白,惹来汹汹舆论,倒也就不奇怪了。
姑且不考虑高等教育本身的公益性,即便是作为一桩事实存在的买卖,供给方如此大幅度的涨价,也应该有个具体说法,至少应在成本—收益向度上赢得“掌声”通过。在媒体的采访中,某高校管理者这样说道,“这几年,学校的各项开支总体是增加的,学生的学费已经10多年没有变了,占培养成本的比重越来越低”。这种说法应该是具有代表性的,随着物价的上涨,各项开支总体增加,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只是其中一个首当其冲的问题是,一片“涨声”中到底有多少是源于培养成本的提高呢?
再者说,正如有论者所言,现在公布的生均教育成本,是经不起推敲的,还要公布每个学校的行政开支,包括‘三公经费’开支,学校的科研经费,以及科研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在把生均成本核算清楚后,再考虑学费问题,更具说服力。当然,这本身也应有赖于主管部门关于培养成本的顶层设计,但令人遗憾的是,早在2007年,教育部就开始制定《高等学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办法》,只是至今还是“难产”,至于为何难产,恐怕不仅仅是标准和依据的难以测定,更是因于激烈的利益博弈。
再从收益层面来看,高校教育,于个体来说,可以视为一种未来投资,于社会来说,更是关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集聚和提升。在涨声一片中,有必要追问的是,无论是于个体还是社会,性价比又如何呢?于个体而言,在付出高学费成本的同时,是否得到了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服务呢?是否成才固然不能全部寄希望于一次高等教育投资,但是高等教育培养机制与市场需求的脱节、与个体发展需求的滞后,却是备受国人诟病的事实。而于社会整体公共利益而言,行政化体制下的僵化,象牙塔净土的蜕化,也已经成为不堪的事实。于此之下,一片涨声又如何能收获掌声呢?
有论者说,大学学费并非不可增加,但是,学费增加要明明白白,也要实实在在,同时考虑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也只有明明白白、实实在在才能赢得掌声,赢得了掌声,适度的“涨声”才不至于违和。
文/高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