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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手面對高雄氣爆后問題

2014-08-25
来源:香港商报

   台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潘錫堂

  高雄氣爆事件帶來嚴重災情,遲至8月22日閣揆江宜樺才與高雄市長陳菊會面商議后續處理問題。當前最迫切的要務,并不在於責任追究,因為責任追究包括釐清責任歸屬與承擔,會淪為藍綠之間及「中央與地方」互推卸責的「政治口水」,反而重點應在於防救災制度的檢討以及災區重建與高雄市是否應設石化專區的問題。

  應再修「災害防救法」

  先談防救災制度的檢討。高雄氣爆釀成重大傷亡與毀壞,主因在第一波毒化學災害未能及時阻災,接續第二波連6天的暴雨,形成「复合式災害」破壞力加乘。應變复合式災害,關鍵在掌握黃金救援時間的「斷然處置」,必須迅速掌握問題作成決斷,在災害擴大前作出有效防堵。很遺憾的是,面對复合式災害,高雄市政府暴露出嚴重準備不足的缺失。

  所謂救災如作戰,從高雄氣爆事件可看出,台灣整體防救災體系結構性的脆弱,令人憂心,如果台灣發生類似都會區域重大震災的大規模災害,現行體系相當不堪一擊。防救災是一種新專業,需要一個能夠防治與救援各類型災害的防災總署,平時儲備訓練精良的各科救難人員、設備、專家;災難發生時,指揮總部發出動員令,就可有系統、步驟、效率、節奏的救災。

  2009年的88風災,促成了「災害防救法」的修正,「國軍」部隊將災害防救列為中心任務。在心態上,「料敵從寬、御敵從嚴」成為防災新觀念,政策執行上,災防單位采取「超前部署、預置兵力」的新作法,各部隊也建立「不待命令,直接救援」的新準則。然而,它也有不足之處,追究台灣防災體系脆弱的根源,該新修正「災害防救法」的結構,應是主因。此項制度,在分工與防災組織設計上的瑕疵,造成今天沒有一個部門,有能力整合資源面對大規模災害。

  尤其,「災害防救法」將災害分類指定給特定部會,這也是舉世絕無僅有,很不切實際。而「行政院災防辦」亦無權責與人力處理整合性對策。當務之急應再修訂「災害防救法」,亟需一個多元專業整合機構,參酌先進國家專責防災部門,設立全台灣級的災害防救總署,搭配其他專業部會全面設置災害管理組織,在地方縣市政府成立專責的災防處,用以組織完整的災害防救體系。

  其次談推動高雄重建問題。先是應盡速擬妥資金調度方案,并對災民提出通盤的財務支援措施,啟動復原重建工作。緊接着是設立石化專區,由於台灣不能沒有石化業,則如何讓石化業的設備與生產與民眾的安全生活取得合理的協調?江宜樺對此已召集相關部會討論后表示,將在高市府、市民同意及透過環境評估,規劃以填海造陸的方式設置石化專區,若能經由縝密規劃與理性溝通及尋求共識,的確是解決高雄重建的核心問題之好辦法。因為石化業者有地可繼續經營,市民可免除地下管線或油氣罐車行走的危險,也是解決石化業層出不窮環保抗爭的一勞永逸的方法。

  推動高雄重建

  總之,台灣頭與台灣尾并非一邊一國,早已是生命共同體,不論朝野藍綠、統統責無旁貸。當務之急是精進防救災機制,以降低日后風險,尤其針對复合型災難,建立一個權責相副的災害防救專業統合機構,并建構有效的預防與預警的防災機制,已刻不容緩。

  最后,就高雄港都的發展來看,石化管線撤離市區并進而另設石化專區,這一方向是正確的,但必須透過溝通與規劃,才可共創多贏。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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