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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所謂「國標」實為政治私利

2014-08-25
来源:香港商报

   目前,反對派中的溫和派與極端派,以普選「國際標準」綑綁一處,令普選前景變得不明朗。正如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出,所謂「國際標準」只是極端派為確保自身出閘,度身訂造、違反基本法的標準。猶如為確保入球而搬龍門,不惜破壞整個球賽。基本法規定的提委會制度,是基於各界權利均衡而設計,是本港穩定、繁榮的重要保障。而維護高度法治,確保社會穩定是公眾最根本的利益。反對派為確保自身「出閘」政治私利,脅持全體港人共同期待的普選民主權利,冲擊法治、穩定、和平的公眾根本利益,只會遭致港人唾弃。

  不容破壞提委會制度

  無論在任何地區,法治、穩定、和平都是公眾利益的最根本保障,是不容侵犯的底線。若政制變動損及這些核心利益,勢令社會動蕩,經濟倒退,千家萬戶生計受損。本港經濟逾九成是服務業,以貿易、金融、旅游、物流等支柱產業,及衍生出的各級產業鏈為經濟主體。因此,保障現今成熟商業社會運行模式不受冲擊,保持高度法治社會的核心優勢,是維護社會、經濟穩定的最重要基石。提委會由社會各界公平、公正選出的代表,以各界權利均衡為原則組成。由提委會負責特首的提名權,能最大限度維護社會運行模式穩定,最大程度確保特首代表本港整體利益,不向某一界別或某些政黨傾斜。提委會的法定普選設計,顯然是維護本港穩定繁榮,維護大多數港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保障,不可或缺。

  反對派千方百計削弱、繞過提委會的法定普選程序,強推小圈子炮制的「國際標準」,揚言不符「國際標準」就發起罷課和「占中」,冲擊法治、經濟命脈。那麼就要了解何謂「國際標準」,是否符合公眾根本利益,是否具有可實施性。細觀在「國際標準」堂皇招牌下,其五項細則和招牌名稱毫無關系。在許多似是而非的冠冕堂皇詞藻之下,核心含義只是要推翻各界別權利均衡的法定提名標準,否決候選人由提委會選舉產生的民主程序,將特首候選人產生辦法,設置為少數人提名即可出閘,完全消除提委會為維護本港穩定的把關功能,令特首候選人由提委會經民主程序產生的法律規定名存實亡。

  不可違背公眾利益

  如前所述,提委會的設計是可維護本港社會、經濟穩定;是確保特首代表本港整體利益,不向某一界別或某些政黨傾斜的重要機制。若「國際標準」令這些特首資格限制消失,將令確保社會穩定、和平,確保港府施政公平、公正的公眾核心利益受到威脅。若所謂的「國際標準」違背基本法規定,公然違法的惡劣先例一開,必將后患無窮。反對派揚言不符「國際標準」即罷課、「占中」,更是公然以損害公眾利益為籌碼,為謀政治私利不擇手段的表現。

  政治體制設計必須符合公眾利益。維護法治,促進繁榮穩定的制度才擁有生命力和可持續性。代表公眾利益的政府擁有最大權力合法性,施政執行度才獲得保障。若所謂的「國際標準」違背公眾利益,實無可實施的空間。反對派若知其危害性,仍不顧一切堅持,只為自身出閘的政治私利,不可能獲得廣泛支持。可以預測,反對派堅持極端立場的系列偏激政治行動,只會背負少數政客為政治私利,剝奪700萬港人普選權利的歷史重責。

  明鏡台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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