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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构建大监督机制创新国企反腐体制

2014-09-06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9月6日专电(记者陈先锋)为促进与保障国企改革顺利实现,广东积极推进省属国企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机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近几年,广东省属国有企业腐败案件频发,如新广国际重大资产损失案、韶钢集团系列腐败窝案,以及省金属材料公司、广弘国贸等企业发生的重大贸易损失案等,一些腐败问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仍然易发多发,凸显国企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弊端。

  “随着深化国企改革的进程不断加快,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将日趋严峻。”广东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张小刚说,新形势也倒逼相关部门进一步梳理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确切途径。

  据介绍,当前国企纪委内部监督受多方掣肘。在企业,纪委书记开展监督要看一把手的脸色,如果一把手不想监督,纪委就很难掌握业务经营方面的信息,造成不能监督。此外,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薪酬待遇和职务晋升受制于本企业,独立性有限,造成不敢监督、不愿监督。

  为此,广东省国资委近日出台新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着力创新体制机制,选择3家省属企业进行纪检体制改革试点,其中广东省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2家试点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人事部门为主,由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可按企业正职配备。

  为提升反腐倡廉能力,广东省国资委还建立了新型的纪委领导考核评价机制。其中,广东省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的年度考核评价,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省国资委人事部门为主,纳入独立考核评价体系;纪委副书记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企业纪委与企业人事部门为主。

  “同时,还建立对省属企业巡视督查工作机制。”据张小刚介绍,每年定期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注重发现问题,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此外,为盘活国资国企系统的纪检监察资源,避免各自为政导致力量不足、业务不熟和监督监管脱节问题,广东将着力充分发挥企业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推行纪检监察、内审等监督部门合署办公,形成由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构成的“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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