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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是「和平非暴力」嗎?

2014-09-29
来源:香港商报
  李明生
 
  承接學運罷課之勢,「占中」終於正式啟動。本來是百感交集,但看到最新發展之后,刻下大概只餘痛心,相信絕大多數市民都有同樣心情。
 
  感性上,起初的一幕幕畫面,無疑是扣人心弦的。由罷課開始,相信絕大多數的學生,都是本着赤子之心,為了心中理想而傾心參與;姑勿論是否遭人利用以至操控,有關情操實在毋庸否定。這就是學運,最容易激動人心,人們肯定至少同情,繼而可能轉為支持,包括本來非議罷課及「占中」的。然而,往后的發展卻急轉直下。關鍵問題是,理性而言,同情歸同情,從原則和理念上看,有關行動是否應予支持?
 
  真正的和平
 
  何謂真正的和平?
 
  罷課及「占中」一直強調「和平非暴力」,這個原則是完全值得肯定和支持的。不過,只怕這僅為號召口號,實際上卻非如此。和平的真諦,不單止於「非暴力」,還有更高的層次,包括社會正常運作、市民安居樂業等等。觀乎現在的示威情况,先是有人冲擊政府建築物,繼而有人占領多條主要道路,已經造成中環交通癱瘓的效果,香港無疑已經進入非常危險的動亂邊緣。難道還是「和平」?難道這種「和平」是市民樂見的嗎?
 
  退一步言,「非暴力」亦恐名不副實。示威者縱然舉手示意,不會作出反抗動作,惟卻不代表行動去除了暴力成分。首先,強行突破作出冲擊,便已難言屬於「非暴力」了。築成人牆以充障礙,當然不算主動施暴,但也訴諸了身體對抗。當中,使用雨傘作出防範,既是防守工具,但也可產生進攻效果,無論是傘頭傘尖,抑或是傘骨,都容易造成身體創傷,不論是示威一方抑或警方皆然。
 
         真正的民意
 
  如果這種「和平非暴力」屬於可接受的,則香港恐怕無日安寧。
 
  何謂真正的民意?
 
  示威者無疑代表了部分民意聲音,卻未必代表了民意的全部。事實上,「占中」的一大原則,乃是取得公眾授權,所以才要舉辦所謂「公投」。可是,學聯所提的四個要求,亦即確立「公民提名」、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撤回人大決定并向港人道歉、特首梁振英及政改三人組下台,以及「占中」昨日提出的兩個要求,即撤回人大決定和重啟政改諮詢,兩者同樣缺乏民意授權,都是主辦單位的主觀意願,也莫說雙方存在相當程度的差异。究竟,於此兩個號召下,示威者的真正訴求又是什麼?而當局又要如何滿足?什麼條件下示威者才會和平散去?
 
  何况,過去多個民調反映,對於以上種種要求,民意其實不予苟同。先是「公民提名」,經過各界的反覆討論,多數市民均明白這并不可行,就連立法會內的反對派議員亦已少談,民意已經傾向按照基本法辦事。至於人大決定,這與本港各界的初想無疑存在相當落差,民調顯示多數市民都感不滿,可是換個問法,多數市民還是支持按照人大決定落實普選「袋住先」。等而下之,要求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要求多名問責高官下台、以至要求人大道歉等等,無疑不是當前的主流訴求。
 
  最基本而言,絕大多數市民均不支持也不響應「占中」及其不合作運動。民調顯示,「占中」支持率一直徘徊兩三成左右,反對者則長期高踞五成以上;當然,隨着事態發展,民意可能出現變化,但「占中」肯定沒有得到足夠的公眾授權。昨天參與「占中」者,對比全港700萬人口,實難言代表了主流民意。
 
  其實,什麼是當前的主流民意?這才是真正要釐清的問題。
 
         適切的執法
 
  何謂適切的執法?
 
  必先提醒,因為似乎有人忘記,香港乃法治之都。任何執法爭議,絕對可以透過法治解決。包括,警方應否清場?警方應否拘捕個別示威者?政總廣場是否公共空間?凡此種種,法庭都能夠作出最公正的判決。法治才是處理有關糾紛的最佳工具,示威者根本不應訴諸其他例如「重奪廣場」、或者一味吶喊「放人」等等;難道要達致有關目的,不能在法律面前處理?事實上,即使警方執法了,仍要經過司法程序才能定罪,否則法庭自會還其清白。昨晚,黃之鋒便獲高院頒人身保護令釋放了。法治本來就是不假外求、行之有效,而且公平、公正、文明,為何反而要倒退得忘之弃之?
 
  警方今次執法的力度和時機,都是出於無奈。先談力度,警方表示所用的乃最低武力,亦會視乎情况逐步使用更高武力。以國際情况衡量,警方武力無疑相對溫和,至少現時雖有約百人受傷送院,但與世界其他地方絕對不能同日而語。當然,以香港標準而言,使用胡椒噴霧已屬較高武力,也別說看到一些痛哭、流血的畫面,而昨日出動的催泪彈更是非常罕見。所以,不少港人因而情緒反彈,乃是可以理解的。的確,以現時示威者情緒高漲之際,愈是使用更高武力,所引發的反彈愈大,亦不見得可以成功清場。警方適當作出調整,或者收效更好。
 
  法治當前,執法單位依法辦事當然無可厚非,包括確保交通不受阻礙及影響社會正常運作;不過,亦要同時注意示威情緒,否則執法過程恐事倍功半,甚至進一步增加執法的難度。
 
        適切的談判
 
  何謂適切的談判?
 
  談判涉及角力,當中涉及策略,也多出現軟、硬取向。扮演軟的角色者,當然不應過分軟弱;扮演硬的角色者,自然不能過於強硬,否則這場談判肯定無法取得雙贏佳局。「占中」,毫無疑問是過於強硬的舉動。
 
  或曰,只有強硬手段,談判才會有成果,尤其考慮到香港情况;可是,正正考慮到香港情况,強硬手段卻是最不適宜。一方面,維持友好的關系進行談判,永遠比視為敵人來談判為佳。小至人與人之間,大至政府與政府之間,試問握緊拳頭,又怎能握手呢?正如以巴和談,難道談不攏就要互射火箭?又如朝鮮問題,世界豈不鼓勵重開六方會談?劍拔弩張的關系,肯定不利談判,尤其考慮到談判對象。另一方面,過去經驗反映,根本毋須諸訴過於強硬的手段,當局也會順應時勢作出調整。遠至2003年的23條游行,近至2012年的國教集會,就是最佳的歷史證明,誰說溫和的示威游行已經不管用呢?
 
  事實上,「占中」一直強調,這乃訴諸最后的手段。可是當前的政改討論,絕對未到這個訴諸最后的時刻。人大決定雖然設立框架,但可供討論的空間依然不少。包括:提委會的組成仍然懸而未決,如果這是足夠民主的話,又是否完全不可接受?提名程序更是一片空白,如果引入「公民推薦」,提委會參照民意作出提名決定,又是否完全不可接受?入閘方面亦然,如果門檻降至八分之一,以至十分之一,又是否完全不可接受?凡此種種,都有相當的民主空間,誰說政改已完全「落閘」?在最終方案尚未敲定之前,現階段就要訴諸如此激烈的手段,絕對是理據不足。
 
  何况,中央多番放言,絕大多數「泛民」都是愛國愛港的。而愛國愛港的定義,亦已愈趨明確,乃是履行基本法,最近則進一步指不與中央對抗,日前訪京團更傳話說是不能反對所謂「一黨專政」;可以看到,這實乃極為狹隘的,絕非坊間所擔憂般廣義,甚至要完全聽命中央。
 
  和平的普選
 
  目睹現時亂象,作為香港人,誰又不感痛心?難道要實現普選,必須賠上和平?相信任何一個香港人,均不願亂象持續,這肯定是全港市民的共同心願、主流民意。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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