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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歪理莫妄信

2014-10-28
来源:香港商報 李明生

  李明生

  「占中」已經持續一個月了,市民大眾不難感受其對經濟、民生的損害,但其實更嚴重的破壞在於法治方面,香港一直以來的法治精神被冲擊得體無完膚,市面上也充斥着似是而非的法治歪理。

  「占中」以降,乃香港法治最黑暗的日子。過去筆者連續圍繞法治撰文,包括《法治必須重新彰顯》(《香港商報》A2,2014年10月16日)、《戴耀廷須叫停激進并善后惡果》(《香港商報》A2,2014年10月21日)等等,提出法治無法彰顯,只會激發人們自行執法,從而討回自己認為的公道,現時的「公民抗命」顯然無助「以法達義」,反更催生了「人治化」的價值取向。觀乎香港最新局勢,戴耀廷的有關論調經不起事實考驗。

  近日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在電視訪問中提出,結束行動之后會去自首,對法律體系會負責,這并非破壞法治,反而是彰顯法治。他經主持追問后再補充三點,一是視乎行動是否公平、公義,二要理解法律代價,三是願意接受法律代價,這就是完善整個法律體系的體現云云。這顯然又是一個「占中」之下的法治歪理。占中公義?

  首先,當前的「占中」究竟是否公平、公義?答案或恐言人人殊,至少不屬絕對真理範疇,更莫說很多市民根本并不認同。事實上,「保普選、反占中大聯盟」舉行的簽名運動反映,短短三日便收集到80萬簽名支持「還路於民,恢復秩序,維護法治」,充分顯示「占中」存在極大爭議;過去多個民調其實也一早指出,支持「占中」的比率從來只有兩三成左右。事實上,「公民抗命」的一大盲點,就是何謂公義的定義其實不一而足,必須釐清這是「私自」認為的「義」抑或「公眾」認可的「義」,而「占中」嚴重阻礙其他市民使用道路的權利,更與公平之謂相距甚遠。「占中」是否真箇公平、公義,這無疑極具爭議性;現時情况,則是「占中」完全無視有關爭議,僅僅一廂情願以為這是公義、公平,其真面目實與「人治」無大分別。

  法治除了懲罰更重阻嚇

  此外,法律除了懲罰之外,最大功能其實在於阻嚇方面。以為自首便是法治的一切,實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香港罪案率之低在世界數一數二,最大原因是廣大市民均非常守法。究竟市民不主動犯法好,抑或犯法不妨自首就好?預防勝於治療的道理,應該簡單不過;唯有守法而非犯法,才是法治精神的最高體現!所謂死者已矣,即使殺人者死,豈不於事無補?以強奸為例,難道受害者和執法者均應容忍,直至強奸犯完事自首嗎?「占中」本已非常荒謬,以上歪理則恐更加荒謬,而最荒謬的是全港市民慘遭「占中」強奸逾一個月了,竟然還要繼續容忍下去等待「占中」自首!不會被捕?自首無妨?

  一個人會否犯法,決定因素之一是會否被擒,二是犯法所得是否高過違法懲罰,兩者任何一個如果被評定答案屬「否」,則這個人就不會犯法。香港市民守法的大前提,乃本港既擁超卓警隊,還兼法治建設良好。至於「占中」之所以發生,就是因為占領者不擔心會被捕,另外是相信能夠爭取所謂真普選,這足以蓋過其他一切代價,而個人來說也認為英雄成就感蓋過牢獄之苦。針對這兩方面,占領者的評估或恐偏離事實。先是警方雖然暫采容忍態度,但不代表不會作出事后追究,就如旺角黑夜之后便拘捕了數十涉嫌使用暴力者。「占中」搞手們不應抱持僥倖心態,包括消息所指希望尋求特赦等。至於要求「公民提名」或撤回人大決定等,相信絕大多數香港人都明白可行性微乎其微,「占中」宣揚只要持續占領就能實現,實無异於開出政治空頭支票,將支持者的期望捧到天上;相反,對於「占中」所帶來的禍害,不但妄言法庭將會輕判占領人士,更如前述提倡「自首可以彰顯法治」的歪理,且還一味鼓勵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的利港英雄主義,總之就是不論被捕還是自首都一概無妨;此消彼長下,就形成一個「占中」利大於弊的謬論,惟實際上是無利有弊的。這兩個因素一天不扭轉,「占中」一日難平息。

  「占中」一個月來,頭腦清醒的香港人相信體會不少,由何謂真民主到何謂真法治皆然,真相不難愈看愈清,以上歪理亦不難愈想愈明。這無疑是一堂課,但肯定是一堂慘痛的課。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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