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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與前妻

2014-11-07
来源:廉政瞭望

  封面報道

  核心提示:縱觀那些離婚後依舊官符如火的人,成功安撫好前妻幾乎是一個共同點。前妻閉口不言了,外人自然不便多管,自身的仕途也順風順水。有人因為擔心仕途受影響,隱忍而不離婚。但也有人為了仕途,堅決地選擇離婚。原中央編譯局局長衣俊卿在自己的仕途起步之初,就結束了第一次婚姻。衣俊卿的前妻接受采訪時表示,因為一些事情,丈夫認為她“不會做人”,“怕影響他的仕途”。

  原標題:貪官與前妻

  策劃人:周麗萍 舒煒

  丈夫成了貪官,對妻子而言,本身就是一種不幸。她們很大程度上既要抵得住金錢誘惑,也要鬥得了年輕“小三”,即便這樣,一不留神,仍然常常會變成前妻。

  離婚,本就是各種婚姻問題積蓄爆發的最壞結果,但要結束之前通過結婚構建起來的政治和社會關系,卻遠非一本薄薄的離婚證可以隔絕。

  貪官的離婚,除了感情因素,往往還牽扯了太多的利益糾葛,前前後後不亞於一場戰役。雙方可能會在對家庭的堅持和舍棄,情感的進退和角力之間,完成利益輸送或人生洗牌。

  分開後,不論是同流合汙,還是夫妻反目,或者親情營救,甚至相忘於江湖,貪官和前妻之間的感情終究覆水難收,成為了再相熟不過的“陌生人”。不過,貪官往往會在得知自己將身陷囹圄的一刻,偶爾也會想起那個讓他百感交集的前妻。

  談及自己為何會在周建華落馬後挺身而出,姚敏建對廉政瞭望記者說,我與他畢竟夫妻一場,對這個人還是有些基本了解。而周建華第二任妻子梁文瑤則說:“我只是個女人,沒見過這么大陣仗,確實怕了。”

  前妻姚敏建:

  一個為落馬前夫奔走的女人

  文 本刊記者 龍在宇 發自江西南昌

  姚敏建的所作所為,讓不少人大吃一驚!

  她是江西省新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建華的前妻,與丈夫一起走過20多年的時光,見證了丈夫從普通幹部成長為廳級官員。然而在丈夫的仕途邁向頂峰時,這段感情也宣告結束。

  周建華落馬後,相關人員曾找來姚敏建的弟弟,告訴他說:“你們最應該和我們站在一起,最應該恨周建華。是他甩了你姐姐,另外去找了年輕漂亮的女人。”

  出乎人們意料的是,姚敏建走上了一條為前夫鳴冤叫屈的道路。她數次通過相關渠道反映情況,還在網上發帖,把矛頭直接對准了當時還身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蘇榮。

  對於姚敏建的舉動,有網友贊其為“中國好前妻”,也有網友奚落說“離婚時肯定分了不少好處”。面對廉政瞭望記者,姚敏建淡淡地說:“我只是一個普通女人。”

  在電話中質問市委書記

  姚敏建的前夫周建華,曾是江西官場的風雲人物。江西省會南昌的老城區,分為東湖區與西湖區。江西省委、省政府的眾多機關,大都坐落於這兩區之內。周建華曾先後擔任西湖區、東湖區區委書記,在官場內擁有引人矚目的特殊地位。此後,周建華躋身南昌市委常委行列,並擔任市委秘書長、政法委書記與宣傳部長。

  周建華在南昌為官期間,姚敏建一直陪伴在身邊。2004年,周建華調任新餘市委副書記,此後還擔任新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正是周建華調任新餘前後,兩人的婚姻走到盡頭,周建華與一名叫做梁文瑤的女子再婚。

  再到後來,周建華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按照周建華一方的說法,他是因為就新餘高專土地被賤賣一事,向有關部門匿名舉報時任江西省委書記蘇榮而遭致瘋狂報複。

  姚敏建原在南昌市一家出版社擔任領導職務,因為年齡原因已退休在家。就在周建華被“兩規”的同時,辦案人員也來到姚敏建位於上海的住所,帶走了她與周建華的獨生子周德昊。在她看來,原本平靜的生活,就此被打破。

  據姚敏建介紹,那時的周德昊剛做完手術,身體虛弱。來自新餘的辦案人員將周德昊帶走後,她也匆匆趕回了江西。盡管周建華調任新餘後即與姚敏建離婚,但關於前夫在新餘的事情,她還是略有耳聞。身為人大常委會主任的周建華,與時任新餘市委書記李安澤素來不和,兩人曾在常委會上當眾紅臉,一旁開會的常委們還出來勸架。

  姚敏建此時卻顧不得這么多,直接給李安澤打去電話。電話沒人接,她又給李安澤發去短信,做了一番自我介紹後,便詢問周建華父子突然被抓走,究竟出了什么事?

  幾分鍾後,李安澤親自回了電話,語氣和藹甚至略帶惋惜的說:“老姚呀,老周出了這種事,我也很意外。但據說辦案人員是省裏直接派的,我也不清楚情況。甚至老周人被帶走後,我才聽到消息。”

  “李安澤明顯在撒謊。”接受廉政瞭望記者采訪時姚敏建說,“他與周建華不和的事人所共知,而且周建華被抓之前就已經有傳言,搞周建華這事,幕後指揮的是蘇榮,沖在第一線的就是李安澤。”

  姚敏建回憶,她當時立即在電話中說:“李書記,你怎么會不知道?來上海抓走周德昊的,就是新餘市渝水區檢察院的人。區檢察院的人,做這種事敢不跟你彙報?”

  “哦,那我過問一下。”說完這句話後,李安澤掛斷了電話。

  此後,姚敏建又主動找過李安澤多次,對方卻避而不見,甚至連電話也不接。姚敏建最終選擇了舉報的道路,舉報所指,正是蘇榮夫婦與李安澤。

  蘇榮權勢正隆時,姚敏建的舉報大多石沉大海。李安澤也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不久後即調任省發改委主任。

  “為了兒子,我顧不得那么多了。”

  周建華落馬後,他的現任妻子梁文瑤、兒子、弟弟以及姚敏建的弟弟,都受到波及。姚敏建的弟弟介紹,一開始相關人員還滿懷期待,希望姚敏建姐弟能主動與周建華劃清界限,畢竟按照常理,姚敏建應該對周建華充滿怨恨。甚至梁文瑤進去幾次出來以後,都托人帶話給姚家姐弟,說“我只是個女人,沒見過這么大陣仗,確實怕了。不想再卷入政治的漩渦。”

  談及自己為何會挺身而出,姚敏建說道,我與周建華畢竟夫妻一場,對這個人還是有些基本了解。為官多年,他不可避免地沾染了一些官場惡習,比如逢年過節收個紅包之類的,也不令人意外。可要說他貪汙上千萬,自己不信。但江西官場也有人士表示,周建華一審被判了死緩,或許問題也“不會小”。

  姚敏建的兒子周德昊被帶走後,曾被釋放出來,後來又被抓了進去。姚敏建說,有關方面是拿兒子作為人質要挾自己,希望自己不再到處告狀。“我當時就跟兒子說過,如果媽媽繼續告,你可能再次被抓。但兒子支持我的舉動。在我繼續反映情況之後,兒子果然很快又被抓走。”

  廉政瞭望記者就此追問:“你不是說你到處反映情況,就是為了兒子嗎?在兒子已經獲得自由的情況下,為什么還要冒著讓兒子再次被抓的風險繼續去告?”

  姚敏建歎了一口氣:“有些事情,已經沒了退路。”隔了一會兒,她又說:“如果就此妥協,兒子縱然獲得自由,身上也背著黑鍋。只能把案情調查清楚,才能還兒子清白。”

  姚敏建畢竟曾是個“官太太”,自身也擔任過領導職務。她顯然比一般人更懂得鬥爭策略,她與周建華案的辯護律師一起,在網絡上不斷發出各種資料,質疑對周建華的審判程序充滿各種瑕疵。

  江西省發改委一名近距離接觸過李安澤的官員告訴記者,李安澤曾在大會上公開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斜,不怕姚敏建去告。不過私下聚會時,李安澤又說姚敏建是個“麻煩女人”。

  蘇榮落馬兩個多月後,李安澤被中央紀委工作人員帶走。10月15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免去李安澤省發改委主任職務。

  姚敏建當初鍥而不舍的舉報,甚至令蘇榮也感受到壓力。據姚敏建介紹,蘇榮曾托北京的朋友帶話,說整周建華的另有其人,自己是替人背了黑鍋,希望姚敏建報仇也要找准對象。

  一名熟悉當地情況的人士告訴記者,不知是有高人指點還是姚敏建自身的“智慧”,總之在為周建華父子伸冤的過程中,姚敏建對於時機的拿捏很有分寸。比如蘇榮還在江西時,姚敏建的動作就要克制些。蘇榮調到北京後,姚敏建說話的尺度也變大。

  在采訪的過程中,記者明顯感受到,姚敏建的口才不錯,思維很清晰,說話也能抓住重點。姚的弟弟曾說周建華在南昌時,對身邊親人要求很嚴,想走點後門根本沒希望。姚敏建立刻打住弟弟的話:“現在不是為周建華說好話的時候。周建華肯定不是完人,也不是一個絕對意義上的清官。我們想說的只是,周建華因為舉報蘇榮遭到了報複,許多根本不存在的罪名也扣在他頭上。”

  在蘇榮落馬後,姚敏建儼然成為“勝利者”。但她卻告訴記者:“蘇榮是不是因為我反映的那些線索被查的,目前不清楚,所以並不能說蘇榮是被我告倒的。只能說,這個人在江西的所作所為,遲早會受到懲罰。”

  如今,蘇榮與李安澤相繼落馬,姚敏建卻依舊在為前夫的事情奔走……

  “在有的貪官眼中,或許本沒有太多感情可言,不管是妻子還是情人,被貪官拋棄可能都是遲早的事。”某市紀委副書記表示。

  城鬥:離婚是場算計?

  文 本刊記者 舒煒

  婚姻是座城,但正因為生活常有變故,婚姻的穩定需要不計其數的邊緣條件。本來,人們結婚是放棄了自我的一些東西,在離婚的前前後後,卻充斥著太多情感利益的糾葛。

  在貪官這個群體裏面,感情出現危機後,婚姻受到雙方猜疑。有時看似正常、體面的離婚,背後卻有一些難以名狀的隱情。有的離婚是為了守住錢財,有的反而是為了守住親情。

  協商:所有問題都自己扛

  離婚的時候,最大的問題不是感情破裂,而可能是雙方都在搶錢搶財產。

  這是前不久熱播的電視劇《離婚律師》中的一句經典台詞,在不少人眼中,如今感情早被量化,錢就成了證明安全感的僅有符號。

  在廉政瞭望記者接觸的一些落馬官員前妻中,往往都會有這樣一種想法:“既然感情已逝,那么爭取到更多的利益才是首先要考慮的。他有權或者有錢,但離婚後這些都不是我再能享有的了。”

  “在離婚的貪官中,常常會對很多普通人看來苛刻的‘補償’條件悉數答應,甚至有人為此謀取不義之財,也有人‘淨身出戶’,因為他們深知妻子掌握著自己‘把柄’。”西部一名市紀委副書記表示。

  交通部打撈局原主任科員陳鵬落馬後辯稱,自己跟前妻的離婚官司打了3年,2007年前妻向他要10萬,2008年要20萬,2009年要40萬,他是為了離婚才“想方設法”夥同別人弄到170多萬的贓款,用了40萬和前妻離婚。

  談不攏,怎么辦?有時候恐怕不止是成路人,還會成仇人。記者曾了解到這樣一個極端案例:某地的一個處長發生了婚外情,當時的妻子將其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後來這名處長升任副廳級幹部,前妻知道後,還想再來“分割財產”。在對方拒絕後,前妻到處舉報其受賄,最終導致其落馬。

  “貪官與發妻離婚,不見得都出於小三、二奶插足而使感情不和,導致家庭破裂。”上述市紀委副書記透露,在他所知的案件中,一些貪官會在得知風聲前,和老婆迅速辦理離婚手續,以求保全家人和貪腐“成果”。這屬於迫不得已的“好聚好散”,但該追責的還是要追責,絕非離了婚就萬事大吉。

  這裏面較為典型的是中國建設銀行台州分行原行長蔣達強,他在落馬前10天和老婆辦理了離婚手續,最後因涉嫌受賄453萬元,獲刑15年。

  安徽蒙城縣人民法院法官張春生則聲稱,自己在去年年底接受縣紀委“兩規”調查期間“逃亡”。在逃出來的第3天,他與妻子相約在他的戶口所在地——江蘇常州碰面,並辦理了離婚手續。他直言這么做是想保護家人不受牽連,因為張妻是該縣物價局的一名公務員。

  但上述副書記卻不同意把張春生歸為此類,“這個人到底算不算貪官,算不算突擊離婚,還是要等紀委查清楚後才能下結論。”

  假離:假作真時真亦假

  近幾年,一些城市出台房地產限購令時,確有一些老百姓假離婚,也鬧出過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但貪官的假離婚,通常不是僅僅為了房子這么簡單,狀況可謂千奇百怪。

  當然,這裏面有的貪官並非真要拋棄“糟糠之妻”,對自己這么“狠”,都是為了保全利益才暗度陳倉。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餘振東及其前任許超凡、許國俊3人,鯨吞存款4.82億美元。而早在案發前,他們就和妻子離婚,並一一安排,讓前妻們嫁給了事先有約定的美國人,順利獲得美國綠卡。離婚2年後,這些“前夫”再分別經香港來到美國、加拿大“團聚”。

  “其實,不論貪官落馬前的官職大小,他們假離婚的計策最終能成功,或多或少都利用了老婆愛自己的這份善良,一旦存了這個念頭,總能找到奇葩的理由。” 西部某市紀委分管案件的常委王安軍表示。

  湖南省新寧縣崀山鎮原國土所長羅偉就是這樣一個奇葩貪官。羅偉的落馬,雖說源於前妻舉報,卻有一個荒誕的情節。據羅偉前妻稱,他們本來是同學,關系一直很好,誰知生了女兒後,羅一心想著要一個兒子傳宗接代,便花言巧語騙取協議離婚。

  “作為妻子,我非常理解丈夫,因為羅偉就是單傳,我很愛這個幸福的家,事事遷就他,就予以默認了。”羅偉前妻稱,雖然辦理了離婚手續,但仍然還在一起生活。誰知剛辦完假離婚不久,羅偉就在外面與一個有夫之婦勾搭在一起,並有了孩子。“我計劃用車撞死他來個玉石俱焚,但一想到可憐的女兒,就決定實名舉報這個無情無義無德的負心漢。”

  在一些紀委辦案人員眼中,貪官處心積慮去假離婚,說到底,是為了切割貪腐。北京地稅原票證中心主任刁維列的涉案金額上千萬元,他在法庭上“苦苦辯解”:自己與妻子離婚,因為兩人感情不和,一切罪責均與妻子無關。可當檢察官宣讀了刁維列妻子的證言後,刁維列幾乎瞬間崩潰。刁維列妻子說,按照刁的提議,只要假離婚,財產就落在她的名下,這樣不怕組織查。

  “此外,在他們看來,假離婚還能降低道德風險。”上述紀委辦案人員表示,“不管離婚後的夫妻是否還在一起,但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因其他不正當男女性關系被查處,因為他可以辯稱自己是單身。”

  日前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披露,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要求,省部級領導幹部離婚再婚,“第一時間就要報告,報告發生了什么事,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來了一個網上信息,我們不知真假,再去核實就被動了”。

  不少地方也出台了相關規定,幹部婚姻變化情況要向組織報告。如南京市就特別規定,如果婚姻變化是幹部個人因包“小蜜”等情況引起的,組織上將視情況幹預。

  上述市紀委副書記則建議,應建立黨政幹部“離婚審計”制度,對公職人員離婚時出現將巨額家庭財產給一方所有的,應作為查辦腐敗案件的線索來源進行重點監控和調查,以堵住貪官利用假離婚洗錢。

  騙離:愛情計中計

  中國的官場陋俗中有一句話,叫“升官發財死老婆”。在古代“好辦”,不能離婚可以納妾,現代社會實行一夫一妻制,很多大小有點權力的貪官,於是想出了損招——騙離婚。

  這裏面,招最損,也最“有名”的還是數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

  1999年年初,慕家兩個女兒相繼出國後,為了擺脫妻子賈桂娥,慕綏新策劃了一場“大師算命”的離婚騙局。賈桂娥聽信了“大師”關於慕賈兩人不離婚就有血光之災的預言,在慕綏新作出“躲過此劫就與她複婚”的承諾後,終於同意與他離婚。慕綏新生怕妻子變卦,和她約定離婚後雙方都不要告訴老人,也不要對外人說,“兩個月後我們悄悄複婚就是了”。

  然而剛離婚1個月,慕綏新就又結婚了,不過新娘不是自己,而是一個比慕小24歲的女子平曉芳,這時賈桂娥才恍然大悟。

  官員有時騙離婚,也有威脅利誘的。某地級市一名紀委常委就給廉政瞭望記者講了幾個例子,其中不乏貪官在外糾集一些打手、流氓威脅妻子離婚的。

  當然,有時也會“聰明反被聰明誤”。去年8月,廣東肇慶市地方志辦公室原調研員鄧志強被妻子黎某舉報長期包養二奶。黎某的舉報,稱得上“臥薪嘗膽,十年生聚”。

  早在2001年的一天,女兒就拿著鄧志強與一女子及小孩在照相館拍的親密照給黎某看,稱“爸爸在外面有一個家”。但她想到女兒還小,就隱忍了十多年。鄧志強卻向法院提起了3次離婚訴訟。黎某認為,現在鄧志強快要退休了,“想去跟他的二奶和小孩團圓,就把我一腳踢開。”於是,黎某開始舉報鄧志強包二奶。

  鄧志強辯稱,他們鬧離婚已經多年。“我與她之間缺乏交流,沒有家的感覺。但那時女兒還小,加上自己又在組織部工作,不敢以任何理由提出離婚。”他尋思著,最好讓黎某主動提出離婚。

  1996年左右,鄧志強經人介紹,認識了時年24歲的女子謝某,當時謝某與其前夫已生有一個女兒。於是鄧志強帶著謝某母女兩人去照相館合影,給了謝某五六百元錢,每次與其母女的合影都洗了超過10張相片,故意放在臥室的桌子上,後來發現各種照片都少了一些。

  鄧志強此舉不但沒有刺激黎某主動提出離婚,還給她留下“把柄”,釀成如今的情況。肇慶市紀委找他談話後,他做了如實交待,表示如果能找到照片中的女子及小孩,願意做親子鑒定。但此事一直沒有下文公開。

  殺妻:走火入魔後的圖窮匕見

  寂靜的夜晚,連風也失去了蹤跡。丈夫正在掩埋妻的屍體,抽煙的間隙,妻的臉抽動了,丈夫恐慌中揮動著鐵鍬向妻砸去。扭曲的臉,敲打的聲響旋繞於寧靜的樹海。

  這是一部電影中的橋段,其實在現實中,貪官們也這樣幹過。

  “除了情婦揭腐,小偷揭腐,貪官有時還會是由凶手‘殺’出來的。”王安軍告訴廉政瞭望記者,“在已有的一些官員殺妻案件中,辦案人員順藤摸瓜,往往會查出其貪腐問題。”

  “雇凶殺妻不僅意味著貪官們的腐化墮落、信仰缺失,更暴露出其手段越來越殘忍。”前述紀委副書記表示,“這樣的人不管是不是貪官,肯定是魔鬼了。一般是貪官們逐漸位高權重——和妻子交流漸少且關系愈淡——在外或有情人——情人欲‘轉正’而妻子不同意離婚以告發相威脅——男方為擺脫糾纏動殺意——鋌而走險殺妻。”

  已被處死刑的河南省原副省長呂德彬,本來戴著留美博士、農業專家的光環,但在其雇凶殺妻劣行暴露後,迅速隕落。

  他自稱殺妻源自彼此的交惡過深,但真實原因是他在外面有了情人,並且妻子以握有他受賄的把柄為由要挾,並聲稱“如果離婚就全家同歸於盡”。當這種對妻子的恨意逐漸蔓延時,河南新鄉市原副市長尚玉和主動獻策,將其演變成了一場複雜的官場權力尋租。有媒體稱,呂為雇凶花了137萬元巨資。

  相較於呂德彬的“殺妻成本”,河北灤縣財政局原副局長郝永久付出了4萬元“酬金”,他因陷入婚外情而不能自拔,才產生了雇殺手殺妻之念。河北滄州市原郊區外貿局副局長楊秀庭同樣因為婚外情,竟手提菜刀親自上陣,殘忍地將妻子殺死。

  戰國時有吳起殺妻求官的例子,《水滸傳》中也有宋江“坐樓殺惜”的故事,此類案例,大多源於金錢、權力和感情的因素。

  貪官本身無德,作為他們的妻子是不幸,當情人則是“不易”。因為貪官除了殺妻,也會殺情人。溫州甌海區原區委書記謝再興跟女下屬邵慧靈“感情至少維系了近10年”。由於擔心情婦“舉報”他,威脅到他的家庭和仕途發展,索性殺了邵慧靈,拋屍大海。後來由於情婦的姐姐舉報,謝被浙江省紀委“兩規”,最終法院判處其死刑。

  這個名單裏,還有安徽蕪湖市政法委原書記周其東、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安徽宣城市宣州區原副區長章宏斌……今年7月,這份名單上又增加了廣東汕頭市政協原主席賴益成。

  “在有的貪官眼中,或許本沒有太多感情可言,不管是妻子還是情人,被貪官拋棄可能都是遲早的事。”前述市紀委副書記表示。

  貪官一朝落馬後,昔日圍繞身邊阿諛奉承的人和二奶、小三們常常是早就不知所蹤,為他籌款、退贓、找律師的,有時候偏偏是那個被他拋棄的結發妻子。

  出城之後:前妻的選擇

  文 本刊記者 舒煒

  分開,只是一個新的幸福開始。

  這是百度離婚吧中被置頂的一句話,但絕大多數貪官在離婚之後,並沒有這種“幸福的開始”。有時候離婚給雙方帶來的怨念,足以催生隕滅的念頭。據人民網消息,從2003年至2008年6月底,在職地廳級以上官員離婚再娶者有52570人。

  有些貪官出現家庭危機後,之前不管有多深的感情,許下多決絕的承諾,全部灰飛煙滅。只是這樣的“對抗遊戲”,很多時候都分不清最終誰是贏家,誰是輸家,彼此之間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除開法律的審判,或許像美國作家理查德·耶茨筆下經典離婚小說《革命之路》中那樣,他們只能在雙雙絕塵而去後,冷暖自知。

  仇人型:絕望主婦絕地反擊?

  貪官中有情人、小三的很多,卻少有離婚者?

  “就離婚而言,有時候對一個人的厭倦,恐怕遠比對一個人的愛慕更像是動機。”坐在廉政瞭望記者面前的一名貪官前妻恨恨說到,自己是被前夫拋棄的。

  “我們收到過不少官員前妻的信訪舉報材料,大部分都還是感情的因素,說白了,就是男方出軌——離婚——女方報複這個路子,如果這裏面真的涉及到違紀違法,我們肯定會按程序進行徹查。”某市紀委信訪室主任劉勝向廉政瞭望記者介紹,“但這種舉報是出於公理正義還是單純的報複,其實難以界定。”

  2008年,江蘇徐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原副科長張輝對本單位一名女警產生好感後,開始嫌棄自己的發妻。離婚後,前妻逐一將張輝受賄的犯罪事實舉報到檢察機關。

  今年5月,深圳龍華街道公務員周文波也是因被前妻網絡舉報涉嫌吃空餉、公車私用、婚外情,被處分和停職。最讓周的前妻氣不過的是,“他說我一文不值,沒有利用價值了”。

  “夫妻之間朝夕相處,彼此之間對經濟情況的掌握較為清楚。我們以前辦個一個類似案子,前妻的舉報材料中,把每次受賄的時間、地點、人物,記錄得清清楚楚,列成了一個清單。我們能夠強烈感受到她的處心積慮,是下了決心非將前夫扳倒不可的。”西部某市紀委分管案件的常委王安軍表示。

  他拿周文波這個事件分析說:“周當時特意要求前妻在她入職材料的配偶一欄中,不寫自己的名字,單以此看,這對夫妻當時也可稱得上‘夫唱婦隨’,最終貪腐事發,還是因為感情、利益的影響造成的。”

  在公開報道中,算得上“處心積慮”的,福建泉州市原勞教所警戒大隊主管警官李某忠的前妻算一個。李的落馬,就因為前妻提供了一份充滿殺傷力的證據——李親筆給妻子寫下的收取他人20萬元好處費的字據。

  今年9月,李在法庭上說:“幾年來,我跟妻子的感情不是很好,她懷疑我有外遇,鬧得不可開交。我要離婚,她又不願意,只是說,只要我寫下這份收取別人20萬元的材料,她就同意離婚。”

  誰知,離婚後沒幾個月,前妻便以此為憑據,向有關部門控告李某忠的腐敗行為,李某忠為此落馬。

  當然,貪官前妻有時候的舉報,或許也是被逼無奈,不得已而為之。安徽碭山縣房管局原局長劉江輝因前妻張彥英舉報其受賄並獲刑19年後,張彥英曾感慨:“我感覺不到勝利者的滋味,我覺得當時的自己很卑鄙,是個壞女人。”

  貪官們離婚,也並非一開始都是外遇造成。劉江輝與張彥英離婚後,仍在一起相安無事地住了5年。但張彥英舉報的導火索,是得知劉江輝要和自己的同學結婚的消息。她拉上了兒子,一起在前夫的局長辦公室緊緊“守住”3個保險櫃。到相關部門開櫃檢查時止,母子倆居然在這裏吃住了整整8天。

  據南京龍虎網報道,該市一名街道辦事處主任成某離婚後,仍和前妻保持聯系,工資卡也交由前妻保管,並屢屢許諾會複婚。前妻則在一次次得不到確切複婚時間後,痛下殺手,將成某殺死。

  不過,性格決定命運,在貪官的前妻中,也有毫無感情的人。《北京晚報》曾報道,湖南臨湘市的李玉珍前夫曾是當地官員,當前夫還在被“兩規”之時,李玉珍就攜款幾百萬元潛逃了,公安機關幾年都沒找到她。原來李玉珍在外逃後做了整容手術,並偽造了身份證,和一名商人結婚,過著隱密、滋潤的生活,直到再次鬧離婚時的再次攜款潛逃,才終於事敗。

  謀利型:尋求相安無事的道德補償

  物質從來都不是感情的點金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

  “按理說,大部分貪官的前妻並不具備貪腐的可能,有的是利用了男方的補償心理,有的是打著男方的幌子‘招搖撞騙’。”王安軍分析,“在第一種方式裏,貪官們以為改善了前妻生活,就可以盡到男人的責任,也能博得局外人的同情,但貪腐始終還是貪腐。”

  河南周口市原副市長范明在仕途上節節高升後,前妻盧某感覺自己吃虧,心態發生了很大變化,由過去提醒范明不要收受不義之財到時常要錢要物。

  范明後來在懺悔材料中坦承,離婚後,因為在心理上始終對前妻有一種負罪感和補償心理,他就千方百計多給予前妻一些物質上的彌補,不僅前妻提出的要求想法滿足,收受的300多萬元也大都交給前妻保管。

  像范明這樣,把金錢交給前妻,自己卻被撕成碎片的貪官並不少。據媒體報道,青島市政府原市長助理,38歲當上副廳級幹部的王雁長期沒有自己的房子,住在嶽母家裏。離婚後為了補償前妻,瘋狂受賄近500萬元,心甘情願地把這些錢交給前妻。然而王雁落馬後,他的存折上只有2萬塊錢,家人通過各種渠道聯系王雁已在國外的前妻,希望能退贓爭取減刑,卻遭冷漠拒絕。

  與之類似的,還有湖南株洲一貸款公司總經理蔡巧軍。他在一年內索賄150萬元,但讓人沒想到的是,作為“好男人”的他將其中的130萬交給了前妻作為家用補償,且堅持咬定前妻對自己受賄之事一無所知。

  河南省國土廳執法監察處原副處長解慶昌則這樣在法庭上對比自己前後兩個妻子:前妻持家有方善良賢惠,新妻卻像枝帶刺的玫瑰,聞著香,摸著刺手。他覺得只有淨身出戶才能給受傷的前妻一點點精神的安慰。

  存在這種補償心理的,除了高官,也有村官。今年7月,四川宜賓市南溪區紀委就通報了一起案件,該區仙臨鎮一村幹部因違規將自己女兒和前妻列入享受低保名單,在專項清理中被發現,已對其進行處理。

  同謀型:離婚掩護下的“雌雄大盜”

  其實,離婚對於雙方而言,生活可能會更好,也可能會更壞,對某些人更意味著一樁生意或一場陰謀的開始。“這裏面還有最惡劣的一種行徑,就是雙方用離婚方式洗錢,共同貪腐。”王安軍表示。

  北京市一中院刑二庭法官江偉表示,在審理官員收受賄賂案件中,有一個很“值得注意”的事情,那就是不少案件都有前妻的參與。

  中國農業銀行西藏分行原行長韓文明離婚後,仍與前妻高建民往來密切,共同受賄數十萬元。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韓的前妻高建民是其“特定關系人”,也屬受賄罪,高建民後來被判有期徒刑7年。

  在涉嫌犯罪的貪官前妻裏,有的是與貪官前夫同謀,有的卻是假戲真做。頗具戲劇性的是,在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和妻子賈桂娥“秘密離婚”後,不知道他們離婚的人仍然絡繹不絕地前來送禮。見不到慕市長,仍“照舊”把禮送給賈桂娥,還囑咐一定把話帶到市長那裏。賈桂娥此時仍做出市長夫人的姿態,收受禮金,曾一次就收下100萬元的股票。

  親人型:傲骨賢妻生死相依

  貪官一朝落馬後,昔日圍繞身邊阿諛奉承的下屬和二奶、小三們早已不知所蹤,為他籌款、退贓、找律師的,有時候偏偏是那個被他拋棄的結發妻子。

  前述的謝慶昌落馬後,據辦案人員回憶,他的前妻趕緊把錢退了出來,並表示只要能救老謝,就是把那套兩居室的房子賣了也值得。後來的那個妻子卻對辦案人員不冷不熱地說:“我現在和他沒有任何關系,也沒有見過他一分錢。

  在有的貪官前妻身上,有一種“你雖又離又棄,我仍生死相依”的情感。廉政瞭望在今年6月曾報道過的江西新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建華前妻姚敏建,在周落馬後,開始為他四處奔走。

  重慶忠縣塗井鄉原鄉長馬光春因用打借條的方式來受賄,被稱為“借條鄉長”,2011年底,在他被判11年有期徒刑後,前妻卻毅然和他破鏡重圓。

  這樁婚姻中的“紅娘”是忠縣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室主任袁波,據他透露,當時有一個40多的婦女常常來監獄徘徊,要求探望馬光春,並稱她是馬的前妻。但根據看守所管理規定,只有服刑人員的父母、丈夫、妻子、子女才能探望。“得知這個消息,這個女人很受傷,表示自己想和馬光春複婚。”

  而甘肅金昌市金川區人事局原幹部樊兆焱雖然在庭上大聲指責是前妻害了他,“我恨她,除了恨還是恨”,但前妻卻寫下諒解書向法官求情,稱“一想到前夫將受牢獄之災,我心如刀絞痛不欲生,真想陪他一起分擔”。(文中部分采訪對象為化名)

  貪官眼裏的前妻們

  文 本刊記者舒煒

  很多時候,當一個人面臨絕望時,總會本能地縮回到最本真的狀態之中。李敖曾說過,前妻是最可怕的敵人,這句話倒是成為“前妻揭腐”的箴言。不過,當貪官風光不再、跌落塵埃之時,憶起前塵舊事和前妻故夢,有恨、有怨、有悔也有悟,可謂五味雜陳。

  很多貪官在庭上最後陳述時會哭,常常會提到對不起父母,不過他們對前妻更多卻是埋怨。慕綏新是個貪官,他稱自己曾被前妻瘋狂的斂財舉動“嚇壞”了:“我和前妻離婚,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她參事參政參權太多,影響很壞,我已經擋不住了。所以沒有辦法,我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最終與她解除了婚姻關系。”

  廉政瞭望記者曾親曆過多次貪官現身說法的警示活動,印象較深的是一名副縣長因窩案入獄,妻子也和他離了婚。他提到,“他自己就是太聽‘領導’和老婆的話,成了包工頭賺錢工具。尤其是妻子不但沒有提醒,還在背後煽風點火。”

  在場的一名老領導後來表示,“這個人悔恨的淚水,充滿了對前妻的那份憤懣,當然也有推諉罪責的成分在裏頭。”

  但貪官往往有把柄握在前妻手上,所以更怕對方的“魚死網破”。正如前文所述,有的貪官對前妻恨意的醞釀,一步步轉化為恐嚇和謀殺。廣西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地稅局東興分局原局長譚建國貪汙稅款包養“二奶”露餡後,利用交通工具謀殺妻子,即是此類。

  不過,也有貪官對前妻懷有愧疚和感激的。今年6月,廣州市白雲區原常務副區長鍾向東受審,他在最後陳述中特意感謝了前妻:“她是我的結發妻子,在我身陷絕境的時候,挺身而出,為我奔走,安慰照顧我的家人。在這裏,我要對她說,離開你,是我錯了,希望以後有機會報答你。”

  常言道,離婚即是路人。離婚的貪官們除了埋怨和愧疚,更多的是淡漠,堪稱洗盡鉛華,才悟真情。戚火貴落馬前曾任海南東方市委書記,他曾懺悔:“我如果有一個好老婆的話,如果她及時提醒我,我不會落到這個地步。很多東西受她影響,我講她不聽。”但戚火貴在臨刑前的最後一句話卻讓人更加唏噓:“對她也不存在恨不恨,她能夠活下來,她能夠反省自己,後半生能夠平安過就行了。”

  杭州嶽王廟前有一幅十分意味深長的對聯:“咳!仆本喪心,有賢妻何至若是?啐!婦雖長舌,非老賊不到今朝!”意思是沒有秦檜,哪有王氏?貪官對前妻的萬般情緒,都可化為這一句話。

  一名官員總結道,無論是離婚前在大庭廣眾公開吵鬧,還是離婚後的持續舉報,對官員的仕途肯定會產生影響。但有影響和落馬是兩回事。官員落馬,關鍵在於自身的品行。夫妻間的情感糾紛,也許會在一時阻礙一人的仕途,但真能毀掉仕途的,還是自身操守。

  今天,離婚還影響仕途嗎?

  文 本刊記者龍在宇

  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離婚是官場中的一大忌諱。家事都處理不好,如何料理國事?尤其是丈夫官場得意之後拋棄糟糠之妻,更會成為當代陳世美而為人所詬病。

  離婚對於仕途的影響有多大,不妨看看虎將王近山的例子。王近山堪稱一代名將,被人稱作“王瘋子”,在上世紀60年代曾擔任公安部副部長。正在仕途高峰時,王近山由於同發妻的離婚糾紛被嚴肅處理。

  處理之嚴厲,在如今的人看來幾乎難以置信。就因為個人感情原因,王近山被撤銷領導職務,軍銜由中將降為大校,還被開除黨籍。

  這種情況在如今是不會存在了。《婚姻法》明確規定了結婚、離婚的各種自由,任何一個單位制定的幹部考察條例,起碼名義上不會對離過婚的人另眼相看。

  離婚無礙升遷?

  一名官員對廉政瞭望記者談到,就說十年前吧,官員離婚後再婚,往往會找個年輕漂亮一點的,但年齡差別也不會太大。一面是自己面子放不下,一面也是顧忌官場中的影響。“比方說吧,五十多歲的官員再婚,最厲害就找個三十七、八的。年齡再小的,就很少見到了。”不過近年來,人們的思想更開放了。五十歲左右的官員,再婚時找個二十多歲,甚至是剛畢業的女大學生,大家也見怪不怪了。

  清官難斷家務事,在一些人眼裏,官員在對待離婚的問題上,往往比普通人考慮得更多。

  但一名官場人士認為,在那個特殊年代,離婚被視為洪水猛獸。現在無論官場內外,都能以一種平靜心看待離婚,其實是一種進步。

  比如有媒體披露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海南省原常務副省長譚力、江西新餘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建華等人,離婚後反倒仕途高升,可見,離婚後對他們的仕途並無太多負面影響。

  既然離婚的事已屢見不鮮,甚至離婚本身不會成為仕途的絆腳石,那為何不少公務員在考慮離婚時,依舊會顧忌離婚所產生的影響?

  不久前,記者與朋友在歌城唱歌,一名朋友的手機響了。他拿出手機“喂”了幾聲,便果斷掛了電話。我還以為是包房裏信號不好,提醒他出去重新打。他卻面色沉重地叮囑在座的另外幾名朋友,趕快關閉手機。

  打進電話的是他單位同事小王的妻子。這名女士據說個性強悍,對丈夫管教頗嚴。電話查崗是家常便飯,最厲害的一次,還去單位找領導理論。“小王老婆去單位鬧過幾次,把領導都弄煩了。領導私下對其他人說,我這身份不好勸人家離婚,你們朋友之間多跟小王說說,能離趁早離。”

  此後,記者與小王也見過一次。他說,自己是公務員,真要離婚,不知道老婆會鬧出多大動靜。可要拖著不離婚吧,以老婆的處事風格,遲早得把單位的領導、同事得罪光。

  前妻的“鬧”與“不鬧”

  一名曾擔任處級領導職務的官員告訴記者,過去官員只要離婚,就會影響仕途。到了如今,則要看情況。“所謂看情況,關鍵就是看前妻鬧不鬧?”

  記者曾聽見過官員之間的一番調侃。有名副局長,聊到另外一個局,近來有幾名局長都離婚了,旁人便打趣說:“你是不是羨慕了,也想離婚?”副局長哈哈大笑:“咱們局長一身正氣,律己甚嚴。在他手下幹活,有這個心也沒這個膽。”局長這時說道:“只要你老婆不來單位鬧,你離多少次婚我也不管。”

  雖是戲言,多少卻表明了如今官場對於離婚一事的心態。

  一名長期在機關工作的公務員,就親眼見過領導因為離婚的事煩惱不已。“離婚前那一段時間,家裏老婆幾乎天天來單位鬧。就算再難纏的上訪戶,也沒這個厲害。遇著上訪戶,部下還能出面幫領導擋著,實在不行,還能叫保安把人帶走。遇著老婆來鬧,有什么辦法?領導的臉紅一陣白一陣,完全沒有平時在主席台上威風八面的樣子。下屬見勢不妙,只得紛紛躲在辦公室裏不出來。”

  這名公務員還回憶說,有些平時對領導心有不滿,或是彼此間存在競爭關系的人,這時便跳了出來。裝出一副老好人模樣勸架,其實心裏是想看人家笑話,或是趁勢把影響鬧大。“領導心知肚明,憋著一肚子火,那時卻也不敢發作。”

  河南安陽市原副市長郭建華,在內黃縣擔任縣委書記時,也因為離婚的事被家人大鬧過一次。當時,郭建華的兒子竟然來到縣委大院,追打自己的父親。在內黃縣霸道異常,號稱“一言堂主”的郭建華當著眾多下屬被如此羞辱,頓時氣得渾身發抖。這一事情,後來成為安陽官場的一大笑料。

  郭建華為升官,首先要做的就是撲滅後院之火。後來郭建華縱容兒子經商,多少也有補償之意。不料後院之火撲滅,卻觸碰到黨紀國法的紅線。東窗事發後,郭氏父子雙雙被帶走。

  而縱觀那些離婚後依舊官符如火的人,成功安撫好前妻幾乎是一個共同點。前妻閉口不言了,外人自然不便多管,自身的仕途也順風順水。

  有人因為擔心仕途受影響,隱忍而不離婚。但也有人為了仕途,堅決地選擇離婚。原中央編譯局局長衣俊卿在自己的仕途起步之初,就結束了第一次婚姻。衣俊卿的前妻接受采訪時表示,因為一些事情,丈夫認為她“不會做人”,“怕影響他的仕途”。

  離婚後的“麻煩”

  要離婚,總得找個理由。官員們離婚的理由,對於其日後仕途,也會產生決定性影響。如今官員離婚最常用,也最能拿得出手的理由,便是性格不和,而最忌諱的理由則是婚外情。

  一名官場中人告訴記者,婚外情就是通奸,在黨紀中是要遭到查處的。哪個官員用這種理由離婚,仕途也走到頭了。不僅不能說自己有外遇,就連配偶有外遇,也是家醜不願外揚的。官員最在乎面子,頂著綠帽子行走官場,不是存心讓人家看笑話嗎?所以除了被抓現行,誰也不會承認婚外情的事。

  談及離婚的影響,除了離婚前的糾葛,還有離婚後的麻煩事。

  前妻堅持不懈地舉報,更是令官員頭疼的事情。近些年來,前妻舉報已成為貪官落馬的一條重要導火索。夫妻一場,知道的事畢竟比外人多。有朝一日反目,殺傷力也會更大。

  安徽省碭山縣房地產局劉局長被前妻舉報落馬的案例,就頗有典型性。劉的前妻不僅知道前夫的贓物藏匿何處,連前夫可能買通關系、湮滅證據的事也早有防范。

  一名官員總結道,無論是離婚前在大庭廣眾公開吵鬧,還是離婚後的持續舉報,對官員的仕途肯定會產生影響。但有影響和落馬是兩回事。官員落馬,關鍵在於自身的品行。夫妻間的情感糾紛,也許會在一時阻礙一人的仕途,但真能毀掉仕途的,還是自身操守。

  為防止夫家濫用“七出”,古代也有“三不去”的規定:“有所娶無所歸”,即指妻子被休無家可歸的不能休;妻子曾替家翁姑服喪三年的不可休;“前貧賤後富貴”,即指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後來富貴的也不能休。

  古代官員離婚“糾結史”

  文 板橋霜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婦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這是由敦煌莫高窟出土的唐代一則“放妻書”,也就是俗稱的離婚協議書。

  在封建時代,儒家一直對官員的道德、操守有社會楷模式的期待,因為官員離婚要比普通人離婚更容易引起注意,搞不好就會影響這個群體的“形象”。所以在很多朝代,官員的確很少離婚,當然,他們本就可以納妾,但這些在表象背後,卻有些意想不到的糾結和掙紮。

  官員離婚,到底誰說了算?

  在封建時代,講求君君臣臣,既然是官員,身家性命都賣與帝王家了,婚姻一事,自然是皇帝有最高決定權。

  王獻之是“書聖”王羲之第七子,曾官至中書令。他的離婚就屬於這樣的無奈,原配本來是青梅竹馬的表姐郗道茂。在東晉簡文帝司馬昱的幹預下,王獻之被迫與新安公主司馬道福結婚。

  礙於公主的身份,王郗二人離婚後也不太方便見面,除王獻之寫過一封信(那就是傳世書法經典《奉對帖》)外,其他日子裏,那個被休掉的妻子都是一個人默默過完的。王獻之則在43歲就鬱鬱而終,臨終前,道士來家給他做法事,道士問他有何遺憾,王獻之說:“不覺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

  在古代,除了“君君臣臣”高懸,還有“父父子子”的約束,尤其宋明之際的士大夫在這方面更要“痛苦”得多。比如南宋著名詩人、也是好官代表的陸遊,思想本應是很超脫的,但仍免不了屈從當時的禮教約束,在母親壓力之下,被迫和唐婉離婚,徒留前妻一句“世情薄,人情惡”。

  一般意義上說,作為強勢的男方要求離婚,這種情況會較為普遍,但他們稍不注意,就會被社會輿論視為陳世美,甚至被編成段子或話本小說。

  東漢末年,跟著曹操打天下的平虜將軍、華鄉侯劉勳,喜歡上山陽司馬氏後,便對妻子王氏左右都看不順眼,借無子的理由將她休了。曹丕、曹植為此分別寫下《代劉勳妻王氏雜詩》和《棄婦詩》,“昔將爾同去,今將爾同歸。緘藏篋笥裏,當複何時披”。輕描淡寫地譏諷劉勳找借口拋棄一起生活了20年的老妻,令老劉非常尷尬。

  其實,如果女方稍有點背景和靠山,男方即使想離婚,也有一定難度。《舊唐書·源休傳》中記載,禦史中丞源休沒有經過妻族同意,單方面休掉了妻子,吏部侍郎王翊女兒,引起了王家的上告,最終源休因此被除名流放溱州。放到今天來說,就是承擔了一定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當時另外一個叫李元素的官員,同樣是因為與妻子離婚,引起妻族的不滿和上訴,最終被免職。皇帝甚至還因為李元素的分手費太少而憤怒,勒令賠償青春損失費5000貫。看來這皇帝也當得累,這種家長裏短都要他來操心。

  官員離婚的報批程序

  在古代,官員的離婚常常都需要上報朝廷請求批准。但正因如此,有時也讓他們“痛不欲生”。

  唐孟棨《本事詩·征異》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開元中,有幽州衙將姓張者,後妻李氏,悍怒狠戾,虐遇五子,日鞭棰之。五子不堪其苦,其父慟哭,訴於連帥。帥上聞,敕李氏杖一百,流嶺南,張停所職。”

  面對如此惡劣的李氏,張將軍為什么還要“訴於連帥”?因為按照唐朝慣例,普通人休妻,可以隨便找出一個不相安諧、情不相得之類的理由,但官員就不行了,離婚須上報朝廷申請批准,這雖不是法律,但可算為條例吧。

  相較於離婚的程序,一般人都會緊盯著古代休妻的“七出”之規,而忘了還有個“三不去”的補充條款。

  為防止夫家濫用“七出”,漢代《大戴禮記》中就有規定,“有所娶無所歸”,即指妻子的家族散亡,若其被休則無家可歸的不能休;妻子曾替家翁姑服喪(丈夫的父母服喪)三年的不可休;“前貧賤後富貴”,即指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後來富貴的也不能休。

  在“易求無價寶,難得有情郎”的《霍小玉傳》中就記載,隴西李益20歲即中進士,做官後,迎娶了表妹盧氏,但卻疑其不忠,而“盧氏亦終不自明(不解釋)”,後來“竟訟於公庭而遣”,說明還是走了正常的離婚報批程序。

  前妻們的隱忍和反抗

  1992年,美國作家奧利維亞·戈德史密斯出了一本《前妻俱樂部》,此書創造了令人信服的情感氛圍,帶有濃烈的女性主義色彩,一上市就得到很多好評。

  此書講的是50多歲的安妮、布倫達、伊莉斯在經曆離婚的悲傷和憤怒之後,決定成立前妻俱樂部,共同努力,為她們自己討回公道,最終讓負心漢們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其實,不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的古代社會裏,罕有這樣的俱樂部。和官員離婚的大多數前妻們,因為沒有職業和穩定收入,都過得並不好。但中國的曆史跨度漫長,也就有了比其他國家更多的例外機會,

  東漢黃允的老婆就是一個特例。《後漢書·黃允傳》記載,黃允是有名的才子和後備幹部,當時的大學者郭林宗十分看好他,誇他有“絕人之才,足成偉器”。當時的司徒袁隗,也就是袁紹的叔叔,正為侄女找對象,見到黃允後感慨:“得婿如是足矣”。言下之意,可惜你黃允已結婚了。

  黃允聽罷,覺得升官的機會來了,回家後即要休掉老婆夏侯氏。面對如此薄情丈夫,夏侯氏向婆婆提出一個要求:將所有親朋好友請來家裏道別。那天,一下子來了300名賓客,夏侯氏坐在中間,卷起衣袖,把黃允見不得人的15件醜事全部說了出來,大揭老底。聲討完薄情丈夫,夏侯氏遂便乘車而去。這下黃允慘了,不僅未能攀上“高枝”,反而弄臭了名聲,為時人不齒。

  在前妻的“反抗大軍”中,女方要求離婚的大概分為幾種情形。有的是因夫坐罪而求離婚者,有因本家有故而求離婚者,有因夫患病而離異者。如唐朝鄭遠因女婿在武三思政變失敗後被害,便為女兒向親家求離書,但因改嫁速度太快,被政敵發現,向皇帝彈劾了鄭遠,並使其被罷官。

  隋煬帝時,重臣裴矩的女婿李德武雖不是如今嚴格意義上的“貪官”,但因犯事被革職流放,勉強可算是受到開除公職的嚴重處分吧。

  裴矩見女婿出事,為對煬帝表示忠心,便向上要求,恩准女兒與李德武離婚,隋煬帝也沒過過腦子,立即批准。另一方面,李德武認為自己這一去凶多吉少,怕連累妻子淑英,也勸妻離婚改嫁。淑英卻表示決不變心,要求丈夫好好保重身體,等待日後重聚。李德武一去十多年,淑英屢次拒絕改嫁。裴矩曾企圖強迫她嫁給一個叫柳直的人,她剪掉頭發,誓死相抗,最後也只好作罷。

  李德武後遇大赦,聽到妻子矢志不渝的消息,萬分感動,急忙趕回家中同淑英團聚,成就一段千古佳話。

  不過在唐敬宗時,黃州錄事參軍張紹因為寵幸婢女花子而將妻子盧氏休棄,盧氏不伏,也向鄂嶽黃蘄觀察使牛僧孺提起告訴。

  不過,也不是說妻子只要提出和官員離婚,就一定可以得到官方批准。顏真卿在出任撫州刺史時,就曾遇到過一個離婚案。當地學子楊志堅家貧如洗卻嗜學如命,其妻耐不住貧困生活,提出離婚。

  楊沒有法子,只得寫了一首《送妻詩》,“平生志業在詩琴,頭上如今有二絲。漁夫尚知溪穀暗,山妻不信出身遲。荊釵任意撩新鬢,明鏡從他別畫眉。今日別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時。”表明自己矢志讀書無奈同意離婚的心情。

  楊妻欣欣然將這首詩作為離婚的證據,呈獻顏真卿。顏看完詩,一方面對楊妻重則二十大板,任其改嫁,另一方面贈給楊志堅布匹、糧食,將其留在署中任職。自從後,“江右數十年來,莫敢有棄夫者”。

  當然,隨著社會的發展,妻子別說“休”個當官的丈夫,就是“休”皇帝也可以。如末代皇妃文繡,就是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主動和皇帝離婚的女子。而據1922年的《北平晨報》記載,天津在1929年裏,嫌丈夫面相醜惡而提出離婚的,竟也有7例,這裏面的7個“可憐”丈夫中,就有官員。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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