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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十年反腐合作都干了些什么?

2014-11-09
来源:澎湃新聞网

  澎湃新聞記者 焦東雨

  11月8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記者會上介紹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26屆部長級會議情況時指出,在中方推動下,今年APEC加大了反腐敗合作。通過了北京“反腐敗宣言”,成立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在亞太加大追逃、追贓合作,攜手打擊跨境腐敗行為。

  APEC成立25年來,工作重心早已不再局限在推動地區經濟貿易合作方面,APEC框架的反腐敗合作也已經持續10年之久了。這10年來,APEC反腐合作做了哪些工作,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嘗試對其中的機制建設進行了簡單梳理。

  “腐敗是一種復雜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問題,對我們社會的方方面面都具有消極的影響。腐敗威脅著民主和經濟增長,也威脅著我們的誠實正直的社會機制和社會價值。”2004年,在智利圣地亞哥召開的APEC會議上,各國領導人一致認為腐敗危及亞太地區的良好治理和經濟增長,同意APEC經濟體應當合作打擊腐敗和保證透明度。

  為此,各國領導人簽署了《圣地亞哥反腐敗和確保透明度承諾》和《APEC反腐敗和確保透明度行動計劃》兩份文件。

  圣地亞哥承諾中,各國領導人同意要鼓勵各方避免成為貪腐官員和個人的避風港;推進在引渡、相互間法律協助、貪腐款項追討等方面的地區合作;加強單獨和聯合行動,包括與其他多邊和地區政府間機構的合作,打擊腐敗、保障透明度等。

  2005年,為了協調各成員國履行上述圣地亞哥承諾、行動計劃和APEC透明標準(2002年,成員國領導人同意設定一系列普遍透明標準,各成員國必須采取諸如公布所有法律和規定,并設立行政決策上訴機制等措施),APEC成立了ACT(Anti-Corruption and Transparency Experts' Task Force,直譯為反腐敗和透明專家特別小組,下同)。

  除了上述目的外,ACT還致力于推動引渡、法律協助和執法司法(尤其是資產沒收和追討)等方面的合作。

  2011年,ACT被提升為ACTWG(Anti-Corruption and Transparency Experts' Working Group,直譯為反腐敗與透明專家工作組,下同)。

  2013年的ACTWG會議上,印度尼西亞提議、各成員國同意由ACT主持成立一個ACT-NET(network of Anti-Corruption Authorities &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直譯為反腐敗和執法機構網絡,下同),每年開一次會討論反腐敗和反行賄工作。2014年8月ACT-NET已在北京舉行了首次會議。

  根據2014年8月13日提交到ACTWG會議上的ACT-NET職權范圍草案,ACT-NET將會補充現有合作項目,協助ACTWG決議以及其他國際反腐動議的履行。ACT-NET也將協調其他反腐機構和活動,加速地區反腐伙伴間的聯系、溝通和能力建設,推進打擊腐敗、賄賂、洗錢、非法貿易等方面的實際合作。

  根據上述職權范圍草案,ACT-NET的主要職能就是成為APEC經濟體間的一個網絡,聯結起反腐和執法官員,加強各反腐機構間的非正式合作。ACT-NET將作為地區反腐調查員和檢察官的一個非正式平臺,讓他們更容易地協商、協作,分享有效的實際經驗。分享形式包括講習班、研討會等,分享內容包括案例研究、調查技術和工具等。

  上述職權范圍草案還規定,ACT-NET的主席國應由每年主辦ACTWG會議的經濟體輪流擔任。工作層面上將會設立一個ACT-NET辦公室,來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包括維護一份工作重點清單、為能力建設項目的開展和協調工作提供支持。中國率先在2014至2015年間承擔主持該辦公室。

  2013年印度尼西亞首次提議成立ACT-NET后,該國《雅加達環球報》刊登的一篇專欄文章認為,“只要牽涉到國際合作,ACT-NET實施起來就會有困難。每個國家都有各自消除腐敗的政策和方法。每個國家在反腐方面有著不同的成功故事。即便是在較小的東盟范圍內,類似簽署引渡協議這類的行動并未取得太多進展。”“權威觀點認為雙邊合作對于消除腐敗可能會比21個國家這么大范圍的倡議要有效和恰當。”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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