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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損人權

2014-11-10
来源:香港商报

  明鏡台

  法治是民主和人權的最重要保障,法治若被破壞,民主和人權將無從談起。違法佔中長期維持,對本港法治的損害難以估量,對市民的民主權利和基本人權的損害相應累積。各界亟應吸取佔中教訓,早日建立機制確保法治尊嚴不容踐踏,市民人權方能得到切實保障。

  佔中破壞法治

  法例的制訂,主要作用就是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的核心價值,保障絕大多數居民的權益不受侵犯。居民守法比例越高,標誌着法治程度越高,公平、公正的核心社會價值越得到普遍認同,絕大多數市民的各項人權得到切實保障。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懲治阻止,意味着有部分人以各種手段獲得法外特權。這些享有特權的人數越多,公然違法的時間越長,則對公平、公正的核心社會價值的損害越嚴重,對絕大多數居民的人權損害越嚴重。

  「佔中」明顯符合公然違法、損害公眾人權的各項特徵。道路使用權屬於公眾,非法霸佔明確屬違法行為。遊行集會須得到警方審核,確保對公眾的影響降至最低,方能獲得警方批准合法進行,否則即屬違法。「佔中」公然衝破上述兩項法治底線,違法性質無庸置疑。

  策劃推動「佔中」的三丑,包括法律界專業人士,對「佔中」違法性質認識得很清楚。雖然三丑極為小心、盡量消除一切自身參與「佔中」的直接證據,現今更自行退場,只將學生推上違法前線,然而亦心知肚明「佔中」違法,聲稱將來會自首承擔責任。他們雖然看起來正義坦蕩,實則居心險惡。他們以專業知識規避法律責任,在缺乏實質證據之下,對他們的究責十分有限。而被他們鼓動到前線落實違法「佔中」的學生和市民,則違法證據確鑿,很可能前途盡毀。

  違法行為如癌細胞,具有迅速分裂蔓延的特性。一宗違法行為未能得到有效法辦,會衍生系列相關罪行。如「佔中」區愈演愈烈的衝擊警方、各方打鬥、損毀偷盜公私財物等違法行為層出不窮,已有數百相關人士被警方拘捕,控以普通襲擊、刑事毀壞、襲警等各項罪名。其餘如偷電、網上公布警員資料威脅殺死警察親屬、以死亡日記等方式涉嫌恐嚇威脅官員生命、訂立日期聲稱提供槍械等武器,公然號召屠殺內地遊客等等,正由警方進行刑事調查追究刑責。

  人權持續受損

  每宗違法行為發生,均代表他人權益被侵犯,何況「佔中」如此大規模的違法行動。任何法治地區居民,均享有法定民主權利、確保正常生活、使用公共道路、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享有地區經濟成就、享有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佔中者」明確要破壞2017年特首普選的重大民主進步,令百萬市民正常生活受影響,公然霸佔道路,剝奪市民正常通行權,相關地區各行各業經營嚴重受損,數萬從業人員收入大減,甚至面臨失業危機,破壞法治和經濟基礎,威脅公眾安全及損害千家萬戶生計等等,對市民人權的損害日甚一日。甚至「反佔中」市民的言論自由,亦遭「佔中」派以大聲掩蓋、詆毀辱罵、組織律師羅織罪名等方式橫蠻打壓。

  「佔中」雖打着爭取民主、人權的招牌惑眾,實際上卻是以公然違法的手段,破壞港人普選的重大民主權利,造成公然損害公眾各項人權的實際效果。「佔中」不除,人權難保。「佔中」沉重教訓之下,如何杜絕破壞法治行為以保護人權,是關乎全體港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議題。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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