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83

反對派大狀漠視禁制令

2014-11-14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何子文

  何子文

  高等法院法官日前正式下令延長針對旺角和金鐘占領地點的臨時禁制令,高院法官區慶祥強調,執達吏可以采用適當及必要的行動,移除路障,有需要時可向警方尋求協助;而警方亦獲授權,如果有人阻礙執達吏執行禁制令,可以將有關人士拘捕或移走,盡快移交法庭。然而,何俊仁等反對派大狀、律師繼續扭曲禁制令,竟然說:「占領行動是公民抗命的特點之一,法庭禁制令只是重申市民違法,市民第一日開始都知道要承擔法律后果,不需要法官透過判決告訴市民占路是違法行為。」這種說法是在公然貶低禁制令,挑戰香港法治。反對派大狀藐視法庭法庭就多個「占領區」頒下禁制令,等於是以法律的形式指令占領者馬上撤離,否則他們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正如法官在判辭中指出,任何人都要遵從禁制令,協助及慫恿違反禁制令的人,亦是藐視法庭。令人憤怒的是,何俊仁不但顛倒是非、歪曲禁制令內容,早前更制作大批煽動犯法的單張,教授占領者怎樣拒接禁制令,絕對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說穿了,何俊仁故意扭曲禁制令內容,不過是要煽動占領者不要因此而撤走,要繼續無止境地占領下去,其用心是險惡的,其行為不但貶損甚至藐視法庭的權威,對律師的聲譽也是一種戕害,嚴重違反了《法律執業者條例》及有關執業要求。

  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香港律師會有權就律師的行為操守進行研訊或調查,當中主要考慮事件「是否蓄意」、「是否出於不誠實意圖」、「嚴重程度」等,如查明屬實,可作出不同程度的處罰,包括吊銷律師執照等。何俊仁單張事件的表面證供已經說明,他明顯是蓄意教唆他人漠視禁制令;行為是出於不誠實的意圖;公然藐視法庭情節嚴重。香港律師會絕對有責任就其行為展開研訊,并作出相應處分。

  而公民黨一眾大狀的行徑也與何俊仁不遑多讓,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余若薇,10月21日接受電台訪問時,竟指法庭禁制令僅由單方面提出,不一定要遵守。梁家杰則稱占領者留在現場不代表是挑戰法律云云。余若薇完全是誤導公眾。任何人違反法庭禁制令,可因民事藐視罪被判入獄或被法庭罰款。占領者即使沒有接下禁制令副本,但如已知悉相關禁制令內容,仍堅持違反禁制令條款,即有可能被定罪。

  高院已經發出了禁制令,并且通過傳媒讓全港市民包括占領者知悉,即是說他們已經知道其行為觸犯了禁制令的規定。尽管占領者故意不接禁制令副本,也不能成為他們抗辯的理由。

  須對反對派大狀紀律聆訊

  至於梁家杰的說法更加可笑,難道違法占領、漠視禁制令、藐視法庭都不是在挑戰法律?難怪公民黨屢次推出貧弱長者去申請法援阻停大型基建,事后還沾沾自喜地說是捍衛法治,這與梁家杰獨特的「法治觀」是如出一轍。這樣的言行不要說是一名資深大律師,就是出自一名法律學生之口都不合格。如此扭曲法律,違反了香港大律師公會專業守則(CodeofConduct),與一名專業法律工作者的要求相差十萬八千里。香港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有責任維護業界專業水平,對於一些屢次發表藐視法庭、挑戰法治言論的人,不能因其政治背景而坐視不理,必須就反對派大狀律師的言論進行紀律聆訊,以維護香港的法治尊嚴。

 

[责任编辑:罗强]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