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斥被告不文明 犯案有預謀
財爺中蛋 陳德章襲擊罪成立 月底判刑
【香港商報訊】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於去年12月7日,在《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上,向演講台連擲兩枚雞蛋,其中一枚擊中「財爺」曾俊華額頭。陳昨被法庭裁定普通襲擊罪名成立。裁判官蘇惠德裁決前透露,收到市民信件,辯方即指該信件是恐嚇信,惟裁判官強調裁決不會受信件影響,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蘇官又批評被告做法極不文明及有預謀犯案,明言會保留任何判罰形式,包括監禁。
陳德章聞判後於庭外表示,對裁決早已心中有數;公然指法官不接受以「擲蛋」表達訴求,是缺乏量度及視野淺窄。
法官:明顯對高官有敵意
25歲的被告陳德章,否認有意圖襲擊曾俊華,辯稱擲蛋只是向政府表達不滿的方式,並沒有針對任何人。但蘇官裁決時明確指出,被告以「蛋擲向高牆」來比喻:高牆是高官,明顯襲擊行為是針對當時在台上的高官,並對高官具有敵對意圖;又指被告可預見向台上擲蛋定有機會擊中任何人,被告如聲稱沒有意圖施襲,為何不將雞蛋擲向地下。
被蛋殼擊中會感痛楚
蘇官又指,雞蛋殼具有一定的硬度,若被擊中一定會感到痛楚,被告行為使曾感到暴力威脅,故裁定他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他明言會保留任何判罰形式,包括監禁。蘇官向被告指出,香港雖有言論自由,但涉及暴力即屬違法,又批評被告做法極不文明及有預謀犯案。
蘇官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前,透露數天前收到市民信件,表達有關本案的意見。辯方即指,該信件的內容能構成恐嚇罪,其內容「已經去到想說服官達致某個裁決」,又指內容是支持控方主張。蘇官強調,裁決的考慮建基於審訊的證供,絕不會受其他事件影響。
陳揚言有需要會再擲蛋
陳德章由一眾社民連成員陪同到庭,他在庭外向傳媒表示,作為抗爭者已知道其須承擔的法律風險,但批評裁判官不認同擲蛋,是宣洩對政府不滿的方式,是缺乏量度及視野淺窄。
他又聲稱,「如果雞蛋係有實質攻擊性,應全港禁售」;又指擲蛋表示不滿的行為是一種文化,已逐漸被愈來愈多人所接受,並聲言日後有需要,仍會擲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