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32

廣州歡迎您?

2014-12-02
来源:香港商报
    廣州市日前出台相關規定,要求外來人口三個工作日內須做相關登記,否則相關方將受到處罰。網友紛紛質疑,時下公民遷徙越來越自由,該規定是否在開歷史的倒車?人口流動如此頻繁的廣州,三日內登記信息是否行得通?其實,廣州市一直都有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不同街道規定有所不同,有的規定24小時內就要登記,有的要求3至7天內自動申報,但這些規定一直沒有嚴格執行,關鍵在於幾乎不具備可執行性。
 
    執行難損害政府公信力
 
    首先是申報的程序性難題。誠如網友所言「太麻煩了,街道辦找不到就該走了」,客人到家首先是向政府部門上報信息,政府部門管理方便了,客人卻感到不便。人口流動的合法性的實現應努力降低登記成本,避免重复采集,尤其是省去流動人員自身的麻煩。在互聯網、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當下,很多流動人口的登記完全可通過「大數據」便捷達成。
 
    另一個值得考量的問題是覆蓋面。政策實施若要更精準、更有效率,出台時應該考慮哪些人員特別需要登記,以避免無效覆蓋。廣州市的800萬流動人口是否都需要登記?按照官方解釋,來廣州旅游、出差、治病、開會這類流動人口并不在登記對象之列,但就旅游人口來說,現在有很多自助游、背包游,該如何確定是不是旅游呢?而非旅游應登記人口也可謊稱旅游,該如何辨別?
 
    關於難以執行的問題,官方的回應也難以自圓其說。如果有朋友從外地來,準備在我家住一晚,要不要登記?官方回答,按法律規定要,但是「登不登記是另外一回事」。核查期間,如果家里有個沒登記的寄住朋友被查出來了,到底罰不罰?官方回答,責令整改,只要提供信息就不罰,但根據相關法律,「只要居住一晚就該登記。」既然「不登記也沒辦法,這個無礙大局」,那制定這個擺設有何意義?如果一項公共政策幾乎沒有可執行性,只會帶來更多不便,不僅該政策的效果會打折扣,政府本身的公信力也會受損。
 
    登記應滿足流動人口安全感
 
    對於出門在外的流動人員來說,最重要的無非是安全。安全感來源自兩方面,一是人身安全,生命財產不受不可掌控的侵犯、傷害;二是人格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侮辱、侵犯。顯然,民眾對廣州新規如此消極,只能說明該登記制度完全滿足不了他們對安全感的需求。
 
    考慮到目前人口流動頻繁,廣州要獲得更好的發展,顯然不能制約人口流動。若廣州在今后還需要保持對流動人口的吸引力,就不應簡單將他們視作社會管理的對象,更不可將其置於管理者的對立面,而應視為提供社會安全和公共服務的對象;對於包括流動人員在內的所有人,最根本也是最大的利益是生命的權利和尊嚴,是社會的公平正義。
[责任编辑:刘深]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