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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下鄉再夯“穩增長”根基

2014-12-0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為進一步緩解農業貸款成本高、風險大和低收入農戶貸款難等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決定,延長農戶小額貸款、部分涉農保險業務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的期限,並將稅收優惠的力度“加碼”,從而加大對農村金融的稅收支持,助力“三農”改革發展。專家認為,“三農”問題仍是我國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通過增強金融和財政政策提升“三農”發展動力,不僅有利於提高農民收入,加速農業現代化,對夯實我國經濟穩增長的基礎也具有重要意義。

  【財稅金融定向灌溉】

  今年以來,我國先後出台了多項金融政策助力“三農”發展。早在4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提出符合條件的縣域農商行和合作銀行適當降低存款准備金率,通過實施差別化貨幣政策加大農村金融的扶植力度。央行也通過定向降准、支農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支持和擴大“三農”信貸投放。截至目前,今年的支農再貸款總額度為3089億元,額度最高尚餘1247億元。

  此次國務院會議對“三農”的金融支持再度加碼,決定將以下兩項已經執行到期的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對金融機構不超過5萬元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調動金融機構向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二是對保險公司開展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擴大對農戶的保險保障和服務。同時,針對農戶貸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萬元到10萬元的情況,將享受稅收優惠的農戶小額貸款限額從5萬元提高到10萬元,並把對縣域農村金融機構保險業收入減按3%征收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6年底。讓惠農政策持續發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

  【金融活水引到地頭】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相對滯後,農業貸款成本高、風險大和低收入農戶貸款難等問題一直未得到妥善解決,難以滿足支持和服務“三農”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此次國務院金融下鄉的政策,可以概括為“延長優惠期限”、“提高貸款限額”、“減免保險稅收”這三個關鍵詞,再次將金融的“活水”引入農村的田間地頭。

  在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看來,首先,通過稅收優惠政策促使金融機構把更多的貸款投向“三農”,調動了金融機構發放“三農”貸款的積極性;其次,通過提高農戶貸款上限的定向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向農民提供“及時雨”貸款,以緩解農民發展農業的資金需求。第三,調動保險公司給農民提供災害保險的積極性,是我國未來支農政策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調整方向。

  事實上,通過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充分調動了銀行的積極性,這是管理層近年來通過金融支持“三農”的新趨勢。

  “本次會議,一方面是延長優惠政策期限,另一方面還提高了享受優惠政策貸款的額度,等於擴大了鼓勵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覆蓋面。”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田勇表示,稅收減免為金融機構降低貸款成本留下了空間,有利於更多地支持‘三農’降低融資成本,對金融機構而言,涉農貸款的積極性也更高了。

  【強基固本有利穩增長】

  “這一決定既是前期支農政策的延續和加強,也是即將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序曲。”在中國銀行國際金融所研究員高玉偉看來,“三農”仍是我國國民經濟的短板和薄弱環節。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是新常態下實現城鄉、工農協調發展的要求,有利於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也日益成為關系‘三農’現代化的源頭活水。支農政策將財政和金融相結合,抓住了激發“三農”活力的牛鼻子,為“三農”和縣域經濟金融發展帶來了新的福音。預計這一決定對縣域金融機構經營帶來較大利好。

  “政府希望把金融機構的資金貸給農戶,讓農戶能順利開展種植業、養殖業,這是金融對實體經濟支持政策的一種傾斜,對經濟穩增長將會起到正面效應。”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孫玉棟對本報記者表示,這些政策就是要調整金融機構的服務對象,不能只把資金投向大企業,而是要向中小企業和“三農”傾斜。通過稅收、保費等惠農政策的引導,讓更多的資金指向“三農”業務,農民得到實惠的同時,金融機構也會得到稅收減免和優惠,從而形成“三農”和金融機構的雙贏局面。(周小苑)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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